/ 形势与背景/
2020年以来,我国先后明确“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
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
碳中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等能源转型目标。但风电、光伏发电出力的随机性、波动性明显,不断增长的新能源发电规模对其大范围优化配置和
电力系统灵活性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未来十年,由可再生能源引发的日内新增功率波动将超过5亿千瓦,电力供需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平衡难度将大幅增加,对电力系统灵活调
节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在“双碳”背景下,必须充分考虑新能源发展形势,通过源—网—荷—储协同互动,促进新能源大范围消纳和高效利用。近年来,发电侧新能源配置储能和用户侧车网互动逐渐发展成为源—网—荷—储的典型模式,笔者主要分析这两者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
问题,并基于此提出推进源—网—荷—储发展的
政策建议。
/ 新能源配置储能/
受风、光发电特性及发电成本、用电负荷及现有调峰能力、储能成本等众多因素影响,各地新能源与储能的最优融合方式也有很大差异。以
青海省为例,2020年全省光伏发电弃光电量为14.4亿千瓦时,平均弃光率达到8%。若按100兆瓦光伏电站发电容量配置20%锂电池储能,额定充电容量下储能持续充电时长为2小时,则全年光伏弃电率可下降至3.3%。但目前光伏配置储能的经济性不足。按青海省光伏平价项目上网电价0.2277元/千瓦时,20~40兆瓦时储能每年全容量充放电循环240次计算,挽回的电量收益为不足200万元/年。而目前锂电池储能系统投资为1500元/千瓦时,10年运营期8%折现率下,20~40兆瓦时储能系统每年仅设备折旧就超过800万元。因此,按照当前新能源平价上网电价和锂电池成本,储能成本明显高于弃电消纳收益,配置储能仅适合上网电价较高的存量新能源项目。当然随着新能源渗透率的提升和电池成本的下降,新能源配置储能的经济性也将相应增加。例如当光伏平均弃电率达到20%,储能系统成本降至500元/千瓦时,光伏上网电价和储能配置方式不变,且保障储能一天一充的情况下,光伏电站配置储能的成本收益基本相当。
相比光伏,风电波动的周期更长,其配置锂电池储能的利用率更低。以
新疆自治区为例,2020年全省弃风电量为49.7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达到10.3%。同样按风电装机容量20%,连续放电时长2小时配置锂电池储能,每年全容量充放电次数仅60次左右,弃风率降至8%,消纳效果依然有限。经济性方面,风电上网电价按0.29元/千瓦时计,20~40兆瓦时储能每年可挽回电量收益仅为70万元。相比之下,风电制氢的消纳效果更为明显,同样按照风电装机容量20%配置电解槽,由于不存在储电时长的限制,通过20兆瓦电解水制氢,风电场弃风率可下降至3.3%。但当前风电制氢同样面临成本问题,按照15元/千克氢气售价,20兆瓦电解水系统的制氢收益约每年400万元,而目前碱性电解槽系统成本约2000元/千瓦,按10年寿命期计,仅设备折旧成本每年就达到600万元。
多能互补是提升新能源消纳经济性的有效方式。例如青海省海西地区按2:1装机容量配比考虑风光互补,在不配置储能的情况下,风光整体弃电率即可控制在5%以下。配置锂电池储能后,风光整体弃电率可进一步下降至2.5%左右,且此时储能的利用率相比光伏独立配储能也有一定提升。可见,当前引导风光互补的性价比仍然较高,但随着储能成本的下降,其在灵活性资源中的竞争力将逐渐凸显,并发挥越来越大的新能源消纳作用。
/ 电动汽车与电网互动/
电动汽车是未来重要的电力系统双向调节资源。2020年我国电动汽车销量达到136.7万辆,占全球
市场40%以上。目前全国电动汽车累计保有量超过500万辆,预计2030年达到8000万辆,长期保有量有望突破4亿辆,为车网双向互动(V2G)带来了巨大想象空间。
目前京津冀、
山西、上海等地已陆续开展电动汽车与电网协同运行试点。以华北为例,2019年华北电网设计了
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的规则,提出了市场申报、出清、结算和分摊的原则与方法,并搭建了源网荷储多元协调调度控制平台。较大功率进行充电或用电,电动汽车一般为凌晨01:00~02:00充满电,分布式储能和蓄热式电采暖设备往往全低谷时段保持恒定功率用电。在不改变每日谷价时段用电量需求基础上,通过市场引导,电动汽车、分布式储能和蓄热式电采暖设备改变了用电功率和时间,在后半夜市场出清价格较高时段即电网调峰困难时段多用电,有效参与了电网调峰。2019~2020年试点运行期间,充电桩、分布式储能、虚拟电厂等各类负荷侧资源提供了调峰电力近40兆瓦,促进了20吉瓦时新能源消纳。
又如2020年9月16日,山西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印发<新能源+电动汽车协同互动智慧能源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2020年12月、2021年1月,山西省开展“新能源+电动汽车”互动电量预挂牌交易2次,新能源需求响应4次,单日弃限电最大负荷90.1兆瓦,山西电动汽车公司作为负荷聚合商积极组织运营商参与需求响应,消纳新能源电量20.81兆瓦时,合计传导用户红利3073元。除电动汽车外,分布式储能、智能楼宇、电采暖、工业园区等资源灵活互动潜力同样可观。
从目前试点结果看,用户侧灵活性资源潜力大、成本低,单位千瓦时调峰成本普遍在0.09~0.18元/千瓦时之间,但现有试点也反映出“源荷互动”相关技术标准滞后、基线认定困难、政策激励不足等问题。目前各地试点也正在基于车网互动的试点经验,不断修正和完善相关机制设计和平台建设,并逐步将试点范围扩展至其他需求侧资源,从而全面释放用户侧灵活性。
/ 政策建议/
源—网—荷—储协同互动有助于解决新能源消纳、电网调峰等问题,对实现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等能源发展目标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随着新型互动资源以及智能互动技术的发展,源—网—荷—储协同互动在实现“双碳”目标中的作用将愈发重要。目前我国已建设一批能源互联网及智慧能源示范项目,充分验证了大规模储能、负荷精准控制等系统技术及相关设备的有效性,为进一步推进源—网—荷—储协同互动建设积累了经验。
但要看到,目前源—网—荷—储中储能的配置和运行方式还有巨大优化空间。发电侧新能源配置储能还存在利用率和经济性的问题。对于电动汽车、用户侧储能等小体量、分散式但数量巨大的负荷侧资源开发仍然不足。目前储能和需求侧资源还不具备独立的电力市场主体地位,无法深度参与辅助服务、现货市场和中长期交易,绝大部分地区尚未出台源—网—荷—储协同互动规则和执行机制,亟需构建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的市场化机制、商业模式和产业生态。因此建议,一是加快完善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的实施方案和执行机制,优化储能配置及运行方式,明确电源企业、电网企业、电力用户、负荷集成商、研发及设备制造商的具体职责,建立并完善评价标准和考核规则,引导市场收益在各主体间合理分配。二是在现货试点地区率先探索储能和负荷侧资源参与现货市场,在非现货试点地区加快推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赋予储能和负荷侧资源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循序渐进逐步参与市场交易。三是加快建设省—市—园区多层级源—网—荷—储协同互动平台,构建需求响应及市场交易统一接口,广泛接入社会聚合服务商,代理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和提供能效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