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市场即将启动 碳合规迫在眉睫——排放单位须立即响应

2021-6-28 13:57 来源: 中伦视界 |作者: 周亚成 周旋 等

“双碳”目标确立,全国碳交易市场即将启动


(一)“双碳”目标承诺

2015年12月12日签订的《巴黎协定》提出“双碳”目标,作为《巴黎协定》的缔约方,中国于2020年9月22日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中提出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年12月18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列为2021年经济工作八项重点任务之一。2021年3月11日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提出制定2030年前碳达峰方案,争取2060年前碳中和。

与此同时,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提出落实“双碳”目标的具体工作部署。生态环境部相继出台了《管理办法》、《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等具体规则,并发布了最新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下称《暂行条例草案》),为“双碳”目标提供了制度基础。

(二)全国碳交易市场即将启动

碳交易是实现“双碳”的重要举措和路径之一。自2011年10月起,我国陆续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深圳四川福建开展碳交易试点。2021年2月1日出台的《管理办法》提出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组建注册登记系统与交易系统。为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针对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的分配、排放核查、配额清缴、碳排放权交易等重点问题制定了具体规则。目前由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责注册登记系统账户开立和运行维护等具体工作,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系统账户开立和运行维护等具体工作。

2021年6月30日前,所有发电企业要完成配额预分配工作,9月30日前完成最终配额的核定工作,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2019、2020年两年度的配额清缴工作。[1]全国碳市场交易的正式启动,表明重点排放单位应积极作好碳合规管理工作,切实履行碳合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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