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碳价与抵消机制
合理的碳价如何形成;怎样评判碳价的高低;如何形成有效的激励;另外,怎样设置能兼顾控排的目标和纳管企业的承受能力?
刘焰真表示,从目前区域碳
市场的价格来看,
北京的水平最高,在70元/吨左右,
深圳历史上曾出现过106元/吨的高价,后续有所下调。其他的试点中,稳定的碳价基本在20—50元/吨的范围。有关全国
碳市场的价格的形成情况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6月30日,北京一家公司的
碳交易总监对经济观察报表示,其所在的企业曾经按价格测算过中高低三个档,即便是按高档100元/吨的价格,对于发电行业的影响也较为有限,主要是会影响到中小型的火电企业,一年下来会多花几百万元的成本。但碳市场全国推开初期,对发电行业而言整体标准要求偏高,这也是
政策基调。
有关抵消机制的具体规则,目前也有待出台。
抵消机制是指,允许碳交易体系外的温室气体
减排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冲抵”承担减排义务的重点排放单位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从而为重点排放单位提供除提交
碳排放权(排放配额)之外的另外一种完成清缴义务的手段。
2017年3月,发改委修订
ccer管理办法暂停申请。刘焰真说,碳交易是以配额交易为主体,CCER作为一个补充,存量已然很大,如果在规模上不加控制,会对整体的碳市场造成一定冲击,因而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配套机制与核心方法。
根据《管理办法》,企业可使用CCER抵消其不超过5%的经核查排放量。因此待CCER备案机制重启后,企业可通过可再生能源项目申请CCER,一部分抵消碳排放,余下部分参与CCER市场交易,获取收益。
前述北京一家公司的碳交易总监认为,碳市场推开后,CCER可能会与其并行一段时间,长远看是要并入的。CCER的抵消比例,根据《管理办法》提出的5%计算是2亿吨碳量(按全国100亿吨,其中
电力行业40亿吨计算),规模不大。“我们曾建议提高到10%,但是一些专家还是觉得比例不宜提的太高。”
李石波认为,“CCER目前还有一些吸引力的,按照市场的碳价标准,CCER便宜将近一半,但是它的容量有限。如果按5%比例算,大概是2亿吨,如果按10%比例算差不多4亿吨。CCER的指标主要在大的央企国企手中,尤其是新能源电力企业,目前一些电力公司的新能源比例已经占到50%以上了,所以碳市场打开后,CCER主要可能还是在这些大企业内部消化。”
除却重启CCER自愿减排交易、发布新版管理办法外,刘焰真认为也需要在未来五年内尽快推动
水泥、电解铝、
钢铁、
航空等其他行业纳入碳市场,此外还应构建和完善碳市场的金融属性,引入
碳金融衍生品交易机制,最大化发挥碳价格的激励约束作用。
按照生态环境部此前的表态,碳市场扩容的原则是“成熟一个行业,纳入一个行业”,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完成这项工作需要一定时间。
此前,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已向中钢协发出《关于委托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开展钢铁行业碳
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的函》,委托中钢协开展钢铁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相关工作。主要包括:钢铁行业
碳配额分配方案制定和更新;钢铁行业全国碳市场支撑系统测试相关工作等。
7月1日,中钢协相关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说,生态环境部正在委托我们配合做行业碳交易的准备工作,这需要时间,目前还没有准确数据。钢铁行业的碳排放没有电力行业那么大,不少人估计在12%—16%之间(按全国100亿吨排放计算,全行业碳排放12-16亿吨之间),但这一数据也是不准的。尽管钢铁行业涉及的企业数量没有电力行业那么多,但是钢铁行业的流程比较长,涉及的排放和技术环节也比较多,总体比较复杂,不像燃煤电厂那么简单。所以需要先摸清家底基数,再看配额怎么分,这项工作需要时间。但生态环境部对工作的推进是比较急切的。
上述人士还表示,现在看,钢铁企业对纳入碳市场的压力普遍较大。“虽然前几年行业整体超低排放推进力度比较大,也比较有成效,但还是压力不小。这个压力主要体现在企业的环保和流程改造上,这需要巨大的技术投入,是很大一笔成本。目前,很多钢厂连碳排放的路线图都没有,所以做起来压力不小。此外,虽然可能刚开始推的时候,碳价不一定会很高,但未来配额肯定是逐年减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