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减排机制上强调顶层设计和碳市场的价格信号作用
减排机制是低碳发展的核心
问题,在机制安排上社会上也有不同观点,周行长最早提出了对此问题的经济学分析框架,论证了碳
市场是最优的机制。
低
碳减排在机制上至少有两种思路,包括行政化的任务分解,将任务摊派给各地方、各行业、各企业,以及依靠财税和金融调控来实现碳资源的配置,主要是碳税和
碳市场。在早期的时候,有些人支持行政化的任务分解,这种方法简单、可控,现在还有不少人支持碳税。
脱离经济学分析框架来谈论机制选择,是很难有结论的。周行长早年有纺织品配额的研究经历,当时就有很好的分析框架,碳减排与纺织品配额在本质上没有太大的差别,周行长就将有配额的一般均衡框架应用于碳减排分析。使用这个分析框架从理论上证明了,让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配额价格并实现市场分配,仍会实现有配额的一般均衡,碳市场是比行政任务摊派、碳税等更优的机制。
周行长还将这个分析框架应用于土地制度改革等其他类似问题研究,比如,基于配额交易的思想提出,建立可交易的全国土地当量市场,既能保持18亿亩的耕地红线,又让土地市场供给更加市场化。
如何在一般均衡框架中纳入
碳排放,既是一个重要的经济学理论问题,也有深刻的
政策含义。经典的一般均衡模型不考虑因外部性造成的市场失灵,认为自由竞争市场通过价格的充分调整,能实现一般均衡状态和最优资源配置。但碳排放造成的全球变暖是人类社会面临的最大负外部性,碳减排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市场干预活动,将对经济增长、价格、投融资、消费和国际贸易等产生深远影响。
周行长创造性地提出了“有配额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这个分析框架基于简化的一般均衡模型(s-GE)与简化的递推优化模型(s-RP)之间的等价关系,先在s-RP中加入碳排放约束,再通过库恩-塔克定理转换在s-GE中找到等价的附加表达。这样就将碳排放纳入一般均衡框架,体现在“收入函数与收入分配”部门中。碳排放约束的拉格朗日乘数(或影子价格)就对应碳排放配额价格,等于
碳配额对净附加产值的边际贡献(通常为负)。因此,碳排放约束机制实际上使碳成为一种作负贡献的资源约束。
按照有配额的一般均衡框架的分析结论,基于碳市场的价格信号引导全社会的碳减排是最优的机制设计,但形成有效的价格信号又以总量目标的顶层设计为前提,这也是周行长近年来持续呼吁的关于减排机制设计的两个重点。碳价格应能够产生足够激励,而且碳价格相对稳定才能对长期投资、科技创新起引导作用。
第一,封顶的总量是形成有效碳价格的前提,因此顶层设计非常重要。根据模型的推论,先有碳排放总量,才能确定配额,进而形成有效的价格信号。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的自愿碳减排及
碳交易市场因为没有封顶的总量,形成的价格就不是有效的。目前,中国碳减排的总量目标还不清晰,需要加强顶层设计。此外,在设定总量目标的前提下,应拿出足够比例的碳配额进入碳市场,而不是一点点“挤牙膏”,这不利于价格的稳定。
第二,在总量封顶的情况下,碳市场的价格信号最准确,激励机制也最有效。按照模型的推论,碳
排放权价格集中体现了产出增长、排放配额和技术进步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依靠碳市场的价格信号形成的社会资源配置是最优解。
基于有效的价格信号,碳市场能够很好地解决企业自己搞碳减排以及对低碳技术的融资问题。对前者,通过碳配额交易就可以完成,出售者拿走这部分钱去搞减排改造,少排放一些,购买者则花钱购买更多排放的权力;对后者,碳交易的价格就是低碳技术的市场价值,会促使私人投资增加,刺激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市场化,包括新能源、碳捕获和碳沉降、煤的清洁燃烧技术等。
此外,比较碳税与碳市场这两种调控手段,碳税的税率不会比碳市场的价格更有效率,而且碳税对低碳技术较难提供正向的激励。在低碳转型中,碳市场应该发挥主要的作用,如果碳税与碳市场结合使用的话,碳税的税率也要参照碳市场的价格。
碳市场本质上是一个金融市场,碳配额市场大体属于拍卖型市场。碳市场需要资金的期限转换和风险管理,而在此基础上会发展碳期货、碳远期等衍生产品交易,引导跨期投资和风险管理。最近OECD的研究报告也表明,相比碳税,有价格稳定机制支持的碳市场可帮助投资者形成碳价逐年上涨的预期,更有利于促进减排。
碳市场的价格信号要形成全社会的引导,还取决于能否形成顺畅的传导,而
电力系统是最重要的“二传手”。电力行业在碳排放中占比差不多一半,居于碳价格传导的关键环节。但电力定价目前还存在一定的行政管理,即使碳市场形成良好的价格信号,也无法通过电力价格有效传导到其他的经济环节。因此,继续推动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此外,周行长还指出,电网还可以将碳价格分解提供给发电方、储存方、调峰方、用户方等不同主体,这中间涉及的激励信号非常重要,要统筹协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