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试点的实际情况看,参与碳交易后,对企业发展带来了哪些影响?企业参与碳交易的积极性主要受什么影响?
梅德文:首先
碳排放权过去是没有成本、价格等商品属性的,现在二氧化碳排放从某种程度上已经变成一个生产要素,从观念意识上让企业认识到消耗化石能源、排放二氧化碳是要支付额外成本的。
未来商品
市场会有一个绿色消费的倒逼机制,以及全产业链
碳中和的要求,如果是高碳产品,就可能会在市场中受到影响。所以我们认为,在未来的中国,中小企业可能也会考虑进入自愿
减排交易市场。
碳交易市场通过一系列机制设计来激励风、光等新能源的收益,增加化石能源企业的成本。风、光等新能源的企业,可以把风、光的减排效应开发成
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到
碳市场进行交易,以增加企业收益。
控排企业也可以通过一系列创新,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工艺创新、设备创新等提高能效。碳市场总量控制目标有利于企业重视
节能减排工作,形成稳定的减排预期。
在碳交易机制下,碳资产具有明确的市场价值,为碳资产作为质押物或抵押物发挥担保增信功能提供了可能,这也是碳
排放权作为企业权利的具体化表现。
碳市场给企业提供了除债权和股权外的第三类融资方式,就是
碳信用绿色信用融资,或者说排放权融资。这不但能有效拓宽企业绿色融资渠道,更能破解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
难题,促进企业
节能减排和绿色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