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双碳”目标的对策建议
我国要用短短30年时间实现从碳达峰到
碳中和的过程,挑战无疑是巨大的。打造新发展范式,既要以培育壮大新动能促进产业结构快速平稳转型,防范转型过程中出现的阵痛,也要设计协调适配的一揽子
政策,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和
市场的作用。
首先,以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应尽早布局,各地方各部门加快部署行动方案,将碳达峰纳入中央环保督察。抓住从现在开始到碳达峰的窗口期,采取强有力措施转变发展方式,既可以避免被锁定在高碳路径,又可以避免攀高峰之后深度脱碳的高昂成本。
“十四五”期间,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开好局、起好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各级党委政府要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大意义,尤其有长远战略眼光,不能只看短期利益,要有打耐力战和持久战的准备。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因地制宜制定政策和行动方案。实现“双碳”目标要求统筹落实、一体推进,统筹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稳健与进取、自强与开放、短期与长期、减污与降碳的关系,明确各项任务时间节点和实现路径,做到当前任务和长远发展紧密衔接。“双碳”目标重在落实,必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统筹考虑能源安全、经济增长、社会民生、成本投入等诸多因素,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
其次,以系统思维统筹落实战略部署。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项极具挑战的系统工程,涵盖经济社会众多领域,涉及政府、企业、公众等多个层面。把“双碳”目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需要秉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与安全、
减排、稳定的关系,凝聚全社会智慧和力量,团结协作、共同行动。
关注重点部门,以“全国一盘棋”的思维优化资源配置。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自下而上”制定各自的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国家层面“自上而下”统筹协同区域发展和产业布局,统筹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利益关系,突破区域壁垒。其中,能源、工业、
交通、建筑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点部门,兼具供给侧的生产行为和需求侧的消费行为,涉及传统行业转型、区域经济发展、个人消费观改变等多方面
问题,需要重点关注。
统筹部署,推动资源禀赋深度融合。碳达峰、碳中和在全国的布局必然要依据经济基础和
碳排放情况进行差异化安排,保障有条件的地区率先达峰。我国在府际合作、东西部省市对口协作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新发展阶段“双碳”目标要纳入合作内容之中。比如,化解可再生能源资源供给和需求空间不匹配的矛盾,需要国家层面统筹部署,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将西部北部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全国加快
碳减排。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不仅是生产者的责任,也是全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当前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主要从生产领域探索形成制度机制和行动方案。然而,随着我国正式步入高收入国家行列,消费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至关重要。应在生产领域减排的同时,强化从消费者责任的角度探索倒逼碳达峰、碳中和的实现路径。探索对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偏好和消费倾向有引导和督促作用的制度机制和利益机制。通过引导消费者的绿色消费偏好“倒逼”企业技术升级,采取绿色生产方式。
最后,以碳定价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碳定价政策是解决气候变化经济影响负外部性、纠正市场失灵的一种手段,改变将排放空间视为公共物品的传统认知,赋予二氧化碳排放量以市场属性,刺激技术创新和市场创新,给经济增长注入新的低碳动力,被认为是应对气候变化最主要的市场化政策工具。
碳定价在执行层面主要有碳税和
碳交易机制两种形式,前者是政府通过税收直接确定碳价格,以弥补碳的市场价格缺失;后者是创造一个交易市场,在政策设定的排放总量限制下由参与市场的交易主体形成价格。作为纠正碳排放负外部性的工具,两者各具优势和劣势,都有其价值,两者之间也不排斥,如果政策设计得当,都可以发挥有效作用。
碳定价是减少排放所需的气候政策一揽子计划之一。在碳定价政策下,企业通过评估碳价格对其运营的影响,识别潜在气候风险和盈利机会。长期投资者使用碳定价来分析气候变化政策对其投资组合的潜在影响,使他们能够重新评估投资策略并将资本重新分配给低碳或适应气候的项目。足够高的碳价格是实现脱碳的关键要素,需要政府“看得见的手”和市场“看不见的手”共同发力,从供需两端助力,以能源脱碳带动经济社会整体绿色低碳转型。
我国自2013年起在七个试点省市探索碳交易机制,预计于2021年中启动全国碳交易市场(限于火电行业),
石化、
化工、
建材、
钢铁、
有色、
造纸、
航空等重点行业将陆续纳入碳交易体系之中。根据试点市场多年现货交易数据,
碳市场呈现交易量过低、市场不活跃、碳价格的市场化属性体现不明显等问题。在继续建设全国碳市场的前提下,碳交易市场体系设计需要收紧配额总量,也需要在一级市场逐步提升“拍卖”形式的有偿分配比例。针对碳市场未纳入的碳排放源,可以考虑适时引入碳税作为碳市场的补充。特别需要注意碳定价战略不是政治中立的,许多行业可能会利用其影响力抵制和削弱严格的碳定价措施。同时,碳定价政策设计也需要关注低收入群体由于商品价格上升等可能面临的生计问题。
【注:本文得到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我国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研究”(项目编号:21ZDA085)资助】
【参考文献】
①中金公司:《碳中和经济学:新约束下的宏观与行业分析》,《研报精选》,2021年3月21日。
②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中国2060年前碳中和研究报告》,2021年3月18日。
③项目综合报告编写组:《〈中国长期低碳发展战略与转型路径研究〉综合报告》,《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20年第11期。
④庄贵阳、窦晓铭:《新发展格局下碳排放达峰的政策内涵与实现路径》,《
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6期。
⑤柴麒敏、庄贵阳等:《全球气候变化与中国行动方案——“十四五”规划期间中国气候治理(笔谈)》,《阅江学刊》,2020年第6期。
⑥周宏春、霍黎明等:《开拓创新 努力实现我国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城市与环境研究》,2021年第1期。
⑦World Bank Group, State and Trends of Carbon Pricing 2020, Washington DC, May 2020.
⑧Goldman Sachs Research, Carbonomicas: China net zero: The clean tech revolution, report, Jan 2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