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前景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提案主要是针对2035 年前的实施计划,但是该期间碳边境调节机制是否会扩大行业和产品覆盖范围、是否包含产品生产过程中用电产生的间接排放都不明朗。欧盟议会和成员国内部磋商达成一致的进程最终如何也有待观察。
该机制的演变尺度大约在5-10年或更长时间,中国出口结构、产业
碳排放在未来五至十年中也将面临动态转变,因而对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影响评估框架将是动态发展的,而且将涉及贸易竞争力影响、实现气候国际影响、环境影响、技术进步影响和地缘政治影响。长远来看,欧盟碳
市场和碳边境调节机制是否会考虑机电产品等复合终端产品也是需要持续关注的。
总结
总体而言,碳边境调节机制短期内对中欧贸易的整体影响有限,可以给予适当关注,长远而言,可以通过加快发展国内低碳技术与产品、建立完善的碳定价
碳市场机制等措施为应对碳边境调节机制做好积极应对准备。
一是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对于中国可能造成影响的目前主要涉及
钢铁和铝,其产品出口额不到中国对欧出口额的百分之一,对于中欧贸易的整体影响有限;二是国内碳市场和碳定价机制
政策可以积极抵消碳边境调节机制带来的影响,中国需要尽快扩大国内碳市场和碳定价覆盖范围,如果碳边境调节机制中涉及产品(如,钢铁、铝)未被纳入国内碳市场碳定价体系中,未来将因为高涨的碳边境调节成本影响产品价格竞争力;三是部分
碳足迹较轻的钢铁和铝制造者反而有可能获得更大利润空间。
现阶段,欧盟各成员国对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具体实施规则仍存在一些分歧,如免费配额的退出时间、是否考虑间接排放、进口国家的气候政策如何进行量化、欧盟出口产品是否进行退税等,欧盟有可能需要更长时间就这些
问题达成一致;但是,在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正式实施之前的一段时期,将是中国建立和完善国内碳市场碳定价政策的重要机会窗口。
在欧美战略伙伴对话中曾就碳边境调节机制进行讨论,目前不排除美国有设置碳边境调节税的可能性,但目前尚未形成具体计划。美国气候特使克里表示在COP26召开前,美国并不会对碳边境调节机制进行讨论。有贸易专家表示,美国国内尚未形成碳定价政策体系,因此不具备实施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前提。
董钺为能源基金会气候变化国际事务研究员,张笑寒为能源基金会总裁办公室项目经理,赵文博为能源基金会总裁办公室项目助理经理,注释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