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碳税是未来的一个政策可选项,那么在推出的时间节点上,有什么建议?
陈占明:不宜操之过急,因为碳税与
碳交易是互为补充的两种手段,目前全国性碳
市场刚刚推出,体系还不够完善,效果也并不明朗。
建议在
碳市场进一步成熟后再考虑推出碳税,一方面可以降低对经济的冲击,另一方面也可以对碳税的实施力度有一个较好的把控。同时,碳税应该配合整体税收体系的改革进行设计,例如在推出碳税的同时考虑增值税的调整方案。
李旭升:保持碳税收入的中立性很重要。一定要处理好
减排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对于我们国家,不同地区之间、不同产业之间、不同规模企业之间如何进行统筹协调,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之后再来考虑碳税的适时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