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需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碳资产管理能力

2014-3-7 14:00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处长蒋兆理告诉记者,“碳排放权交易”,是一种以市场机制为主要手段的温室气体减排活动,企业可以选择通过自身节能减排完成任务,也可选择购买其他企业富余的排放配额,来完成主管部门对本企业的排放总量控制。这种制度安排将促使整个社会的减排成本最小化,最低程度减少经济转型的成本。因此,碳排放权应该看作为一种稀缺资产,可以在碳市场上进行交易,它是企业的隐形资产。
  2012年伊始,“碳交易”成为热门词汇。1月上旬,国家相关部委正式宣布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及深圳等7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这标志着国内碳交易开始实质性地启动,积极探索建立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北京已在3月份启动,广东、上海的启动工作也在积极的准备当中,计划到2013年底,7省市的交易将全面启动,为中国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探路”,蒋兆理如是表示。
    蒋兆理表示,欧洲、美国、日本碳排放权交易都取得成效,它们主要是通过市场“无形之手”来调节,建立完善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它们的经验值得借鉴,通过市场手段实现降低全社会的节能减排成本”。
   据了解,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减排机制,在经济条件和市场基础较好的地区便于运行。业内相关人士透露,广东碳排放权交易机制设计目前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当中”,预计第一阶段将涉及三四百家重点耗能企业,企业包括钢铁电力陶瓷等高耗能行业,之后逐步扩大碳交易试点覆盖范围。
  “建立碳交易所是建立市场促进机制的一个大胆尝试。实现碳交易还必须解决碳排放总量的核算和初始配额的分配、以及碳交易制度与现有节能减排政策的有机衔接。”赵黛青说,广东的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办法正在制定当中。
  在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下,市场“无形的手”对碳资源按照最优化的方式在市场主体之间进行配置,单位减排成本低的企业可以充分发挥优势,通过出售配额将潜在的减排潜力转化为现实的经济收益;单位减排成本高的企业可以通过碳交易机制以低于自身减排费用的价格购买到所需的碳排放权。这样,一方面保持了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又达到了控制区域碳排放量的政策目标。
  “目前,从碳交易试点研究工作推进情况看,企业对碳交易制度安排还是持积极态度,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在调研的过程中,甚至有企业会主动盘算未来是买家还是卖家,我们对碳交易的试点推进工作充满信心”,参与广东碳交易制度设计的中山大学余志教授对记者讲道,“然而,问题的难点在于如何核算企业的实际排放,是根据相关数据计算出来的,还是采用在线监测系统,对企业的排放报告和核查程序如何开展的,还需要出台很多具体的技术规范,广东应该制定一系列的配套政策,比如发布《广东省企业碳排放监测报告技术指南》、《广东省企业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证)制度管理办法》等。”在问及企业是否有能力根据指南完成这么专业的报告时,广东省低碳促进会李璧君秘书长表示,经过“十一五”以来政府有关部门节能减排工作要求,目前企业已经初步具备了企业能源消耗报告的能力,下一步碳促会将和相关研究机构一道组织并帮助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报告能力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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