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监测有哪些基础?如何着手?
生态环境部在碳监测方面已具备一定工作基础。工作组目前从排放源监测、环境浓度监测、生态系统
碳汇监测,以及技术方法和质量控制等4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环境浓度监测方面,我国自2008年起陆续建成16个国家背景监测站,其中11个站点能实时监测CO2和CH4,部分背景站还开展了N2O监测。在具备条件的
福建武夷山、
四川海螺沟、
青海门源、
山东长岛、
内蒙古呼伦贝尔等5个站点完成了温室气体监测系统升级改造,改造后CO2、CH4监测精度达到世界气象组织全球大气监测计划(WMO/GAW)针对全球本底观测提出的要求。此外,2011-2015年在31个省会城市开展了城市尺度温室气体试点监测。
“环境浓度监测数据转化为温室气体排放量数据需要借助数值模拟手段。下一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拟联合中国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基于嵌套式高分辨率碳同化反演模式,综合利用地面和卫星等多源观测数据,开展我国不同尺度的CO2排放量动态变化反演研究,加强数据应用。”孙康介绍。
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方面,依靠现有生态监测业务体系,一是建立了土地生态类型及变化监测业务,基于卫星遥感辅助地面校验技术手段,每年完成我国陆域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及动态监测。二是探索开展生态地面监测,在典型生态系统布设监测样地,开展生物量、植物群落物种组成、结构与功能监测。工作组负责生态系统碳汇监测的成员刘海江指出,“研究表明森林生态系统是全球陆地植被最大的碳库,储存了超过一半的碳,因此碳汇监测优先重点关注森林生态系统,同时也兼顾草原、湿地等其他生态系统。监测的重点区域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以及‘两屏三带’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区。”
在排放源监测方面,政府层面发布了CO2、CH4、烟气流量等指标的国家标准监测方法,持续推动现场监测和自动监测技术研发和标准化,统一监测评价;企业层面,
电力生产、石油天然气开采等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依托废气自动监测、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等相关工作基础,开展了温室气体排放监测前期研究工作并积累了一定经验。“综合考虑,首期试点工作选取对火电行业、
钢铁行业重点开展CO2排放监测试点,对石油天然气开采、煤炭开采行业重点开展CH4排放监测试点,对废弃物处理行业统筹开展CO2、CH4和N2O排放监测试点。” 工作组负责排放源监测的成员刘通浩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