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市交易待开放
事实上,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参与碳
市场交易目前还存在一些困难。
对此,华宝信托业务负责人指出:一是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批纳入管理行业目前为发电行业,金融机构尚未进入。二是目前在
碳交易所开立账户的均为机构,还不能以信托产品名义开设登记和交易账户。三是对于投资于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地方碳交易市场的信托产品,可否认定为投向标准化市场,还有待监管机构确认。
对于制度缺失方面的障碍,上述兴业信托人士也表示,在项目开展前,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环境能源交易平台没有关于碳排放配额质押登记相关制度。在信托项目成立后,2021年2月25日,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才正式印发《海峡股权交易中心
福建省碳排放配额质押登记操作规程》。
“目前地方碳交易市场的交易规模和交易量还较小,需要纳入更多的参与机构,提升市场的活跃性。”这位负责人还指出:“交易量的提升也能更好地体现资产的公允价值。”
中融信托创新研发部刘晓婷在研报中指出,从成熟市场经验来看,
碳市场引入金融机构并借助
碳金融工具可以活跃二级市场,提升碳定价的有效性,从而引导企业的
节能减排行为。信托公司设立此类碳
排放权投资产品,有助于增加市场流动性,同时为企业提供针对碳价格和气候转型风险的对冲工具。
“之前试点区域就有过一些金融探索。
北京、上海、湖北、福建、广州、
深圳等试点的碳排放权交易所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出了碳资产抵/质押贷款、碳资产回购、碳资产拆借、
碳基金、碳资产托管以及碳金融衍生产品(包括碳远期,碳掉期与碳期权)等碳金融产品。”上述受访信托公司人士表示。
不过,对信托公司而言,参与碳交易确实是个新鲜事。据本报记者了解到,对于金融行业来说,碳排放配额及
ccer是一个新兴投资品种,其本质更类似商品现货,目前对于此类品种的公允价值定价、投资体系建设、估值账管运营等方面的实践和经验都非常少。
曾刚和苏小军在上述文章中也指出,开展碳资产投资信托对信托公司碳资产价格的投研能力提出了提高的要求。目前我国碳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碳资产投资缺乏碳期货、碳期权等工具来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因此,碳资产投资本身具有较高的风险。
“引入一家专业的
碳资产管理机构作为信托计划的投资顾问,是碳信托业务探索初期比较好的一种形式。”上述受访信托公司人士表示。比如,中融信托设立的碳投资类信托,就引进了上海宝碳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顾问。
此外,该信托公司人士还坦言,除了信托机构在投研能力和专业团队方面的欠缺外,目前还面临着两个比较现实的
问题。一方面,信托公司中后台的评审、风控团队是否能认可碳信托。另一方面,目前市场上设立的碳信托基本都是面向机构投资者发行,资金端个人投资者多大程度上能接受各类碳金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