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国碳
市场可以分为强制性的配额交易市场和国家核证自愿
减排量(
ccer)市场,
碳市场交易以配额交易为主,CCER自愿交易是重要补充。
对于排放企业而言,配额和实际排放之间的缺口和盈余可以进行交易。配额市场(强制交易市场)和CCER市场(自愿交易市场)能够通过抵消机制产生联动。
具体来说,重点排放单位可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或生态环境部另行公布的其他减排指标,抵消其不超过5%的经核查排放量。
1单位CCER可抵消1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