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行业率先试水,但将来发电行业不会是“一枝独秀”,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
碳交易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我国碳
市场覆盖范围为重点排放单位,即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
结合国家排放清单的编制工作,我国已经连续多年组织开展了发电、
石化、
化工、
建材、
钢铁、
有色、
造纸、
航空等高排放行业的数据核算、报送和核查工作。
这些高排放行业的数据核算、报送核查工作,有比较扎实的基础。
目前,生态环境部已经开展了扩大全国
碳市场覆盖行业范围的基础准备工作,委托相关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研究提出符合全国碳市场要求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议。
下一步,将按照成熟一个批准发布一个的原则,加快对相关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分行业配额分配方案,在发电行业碳市场健康运行以后,进一步扩大碳市场覆盖行业范围。
接下来,碳市场启动后还有个磨合、完善、稳定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进一步为其他行业覆盖面的扩大、交易品种的增多打下基础,积累经验,推动中国碳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