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问题暴露出一些地方对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领悟不深不透,甚至错误理解了“双碳”目标,在贯彻执行中出现了偏差
目前,中国经济的高碳特征依然存在,
碳排放与经济增长尚未完全脱钩。在一些地方,高碳排放的重
化工项目仍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支撑,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地方为保增长,很容易走上高碳排放的老路。
一面是高质量发展要求旧有模式的转型升级,一面是经济增长需要继续保持一定速度,这对地方经济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作为“减碳”主战场,能源行业占碳排放总量比重超过80%。在这种背景下,如果采取不分轻重缓急的运动式做法,在“减碳”
问题上搞“一刀切”、做“过头事”,不仅会伤及相关产业的“筋骨”,还可能对今后的经济增长和能源安全带来隐患。
保障能源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并不意味着可以任由“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虽然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并没有设置具体的总量目标,但别忘了,实现碳达峰之后,中国只有30年时间完成
碳中和任务。如果现在放任碳排放增加,未来完成碳中和任务时,我们就要付出更大的成本和代价。
所以,“减碳”还须实事求是。“碳达峰”不是“碳冲锋”,罔顾实际、一哄而上,无视经济发展需求而轻率冒进的方法不可取,不能只顾眼前利益而不考虑将来。中央要求纠正一些地方的运动式“减碳”,无疑是及时的警示与纠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