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之下,未来,怎样从
政策角度限制高污染企业排放?
近日,财政部在回复两会建议时透露,正在牵头起草《关于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拟充实完善一系列财税支持政策,积极构建有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副部长冯俏彬看来,发挥税收政策调节作用,可以使用碳税作为税收工具,对一些高碳部门进行惩罚,以此调节
碳排放。
所谓碳税,是根据产品加工过程所排放碳的多少收税的一种环境税,在现实操作中也常常采用能源税的形式,直接提高燃料最终用户支付的价格。行业内人士建议,应整合现有环境保护税、成品油消费税、煤资源税,研究开征碳税。
不过,在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副院长陈占明看来,当前,碳税不宜操之过急。
“碳税与
碳交易是互为补充的两种手段,目前全国性碳
市场刚刚推出,体系还不够完善,效果也并不明朗。建议在
碳市场进一步成熟后再考虑推出碳税,既可以降低对经济的冲击,也可以对碳税的实施力度有一个较好的把控。”陈占明表示。
而在碳税之外,此次财政部的指导意见中,“引导和带动更多政策和社会资金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或才是接下来的重点。
根据国内外主流机构的测算,碳达峰、碳中和需要的资金投入规模介于150万亿—300万亿元之间,相当于年均投资3.75万亿—7.5万亿元。这远非财政资金可以承受,但通过政策引导市场和社会资金参与,以杠杆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将实现全面多赢。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看来,财税政策方面的投入、限制、激励和其他新机制,将为实现“双碳”目标、推动能源结构及经济社会低碳转型提供关键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