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你如何评价中国当前绿色金融体系的发展阶段与短板?
马骏:自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首次提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以来,中国在绿色金融标准、激励机制、披露要求、产品体系、地方试点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在部分领域的成就已经取得了重要的国际影响力。比如,中国的绿色信贷规模在全球排名第一,中国绿色债券的余额在全球排名第二,中国的绿色基金的个数已经超过700只。中国推动发起和积极参与的一系列国际合作机制,包括G20绿色金融研究组(后改名为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网络、国际可持续金融合作平台、“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等在形成国际共识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2020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中宣布了中国在2030年实现碳达峰、在2060年实现
碳中和的目标。但是与此目标的要求相比,中国目前的绿色金融体系还在以下几个方面面临着一些
问题和挑战。
一是目前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与碳中和目标不完全匹配,包括绿色信贷标准、绿色产业目录等部分绿色项目的界定标准未剔除化石能源相关的高碳项目。
二是环境信息披露的水平不符合碳中和的要求。中国目前对大部分企业尚未强制要求披露
碳排放和
碳足迹信息。多数金融机构业缺乏采集、计算和评估碳排放和碳足迹信息的能力,尚未对棕色/高碳资产的信息进行披露。
三是绿色金融激励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对绿色项目的贴息、担保等机制对激励社会资本参与绿色投资的积极性的力度和覆盖范围仍然不足,其机制设计中也缺乏纳入碳足迹的投资或资产评价标准。
四是对气候转型风险的认知和分析能力不足。金融监管部门和多数金融机构尚未系统性地建立气候风险分析的能力,也未出台对金融机构开展环境和气候风险分析的具体要求。
五是绿色金融产品还不完全适应碳中和的需要。面向投资者提供的ESG产品的多样化和流动性方面相较发达
市场仍有很大的差距。多数绿色金融产品还没有与碳足迹挂钩。
六是
碳市场和
碳金融产品在发挥配置金融资源中的作用十分有限,碳市场对外开放程度还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