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北京朝阳区发布2021
节能减碳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征集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2021年9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主体为在朝阳区域内注册、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经营、纳税且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企业和机构,实施的节能项目应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
本次征集的项目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竣工的节能减碳项目。
节能技改、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储能等项目纳入了支持范围,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太阳能光热、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等),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30%的补助。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每千瓦1000元的补助,对储能技术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20%的补助。
对经北京绿色交易所认定,当年度实现
碳中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用能单位等主体,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本办法资金支持对单个项目同一年度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绿色能源与环境设计先锋奖(LEED)
认证奖励上限按照相应条款执行。
资金申报指南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