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强化节能降碳工作的制度保障和基础支撑
对标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要求,加强
政策协同、健全制度体系、构建长效机制,推动
节能管理、服务、监管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
严格节能目标责任。严格开展省级人民政府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省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全国和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形势监测预警,定期发布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对高预警等级地区实施窗口指导,对能耗双控目标进度滞后的地区,督促其控制“两高”项目投产建设节奏。
健全节能
法规标准。加快修订节约能源法、节能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百项节能降碳标准提升行动,抓紧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
加强基础制度建设。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从源头严控新上项目能效水平。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深入开展节能监察,强化节能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地方实行用能预算管理。
完善节能经济政策。健全有利于节能的价格、财税、金融政策。以节能为重要导向完善绿色电价政策,严禁对高耗能行业实施优惠电价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建设。健全绿色金融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
减排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加快推进全国用能权交易
市场建设。鼓励节能服务产业不断创新商业模式和服务业态。
夯实节能基础能力。健全能源计量、统计、监测制度体系,完善工业、建筑、
交通等领域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逐步推动节能降碳领域大数据资源共享和分析应用。
各地区、各部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坚持节能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锐意进取、奋发有为、扎实工作,深化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作者:唐登杰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