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ESG经受“可信性大考”

2021-8-26 17:26 来源: 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 |作者: 吴昌华

所有公司的“章程”,总体反映出一种股东为核心的世界观


2020年,多数公司的股东委托书,根本没有提及自己签署了《声明》;在少数几个提到此事的公司中,没有任何公司表示,签署《声明》需要改变如何对待利益相关方;

所有公司向董事支付报酬,继续将利益直接与股东价值协同。到2020年底为止,这种利益协同清晰地反应在公司治理导则中,而且是明确要求做到这种协同,而且尽量避免任何对这种报酬与利益相关方利益关联的支持。

在这个全球都积极推进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时代,我们似乎对企业领袖们的“高谈阔论”有些“司空见惯”了,也赞赏着公司对可持续发展目标推进的承诺;对这些领军企业每年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时展现的成绩和进步,我们总是“欢呼雀跃”,因为企业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能动机”,承载着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进步的使命。一个国家的发展程度和状况,很大程度上,体现在企业的竞争力和对经济和社会责任的贡献与担当。

企业影响着社会的诸多利益相关方。随着时代的发展,公司利益相关方治理也被提到议程。支持加强治理者,鼓励社会运用公司领导者手中权利,保护利益相关方;反对者则质疑公司领导者是否有真正的激励去保护利益相关方,也怀疑公司领导者做出的各种承诺的可信性。哈佛法学院的这个跟踪实证研究,及时给出了这场辩论对立面的焦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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