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与碳市场的协同发展机制
当前我国
电力市场与
碳市场均处于逐步推进、逐步完善的阶段,其发展目标都是破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构建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从当前推进情况来看,两个市场建设都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
问题。比如对正在试点建设的电力现货市场来说,新能源参与市场机制、超额消纳量与绿证衔接、跨省跨区送电与省内市场衔接、现货价格与用户侧联动、不平衡资金疏导等都还没有达成共识的解决方案。对碳市场来说,按照规定,试点碳市场中符合纳入标准的行业将无条件划入全国碳市场,这意味着当前试点碳市场中发电企业要划转至全国碳市场开展配额交易。试点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关系及职能定位、试点碳市场存续配额处理方式等问题,还没有明确的解决方案。局部试点如何平稳过渡到全国市场,还没有明晰的实施方案。因此两个市场都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可能存在发展时间、空间的不统一,增加改革成本和管理成本。
国际实践及经验表明,电力市场与碳市场的协同发展、共同作用,可最大程度发挥市场机制在能源资源配置与气候治理方面的优化作用,推动优质、低价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大范围配置、高比例利用。比如,美国加州通过电力市场与碳市场的协调配合,成功实现了其设计初衷,碳市场实现了
节能减排目的,电力市场疏导了发电企业成本,且未增加终端用户额外负担,有效激发了电力行业向清洁、低碳转型的巨大潜力。
统筹考虑两个市场的顶层设计,
政策制定要促进两个市场有机融合、协同发展。近期,电力市场与碳市场暂可独立运行,但需要强化政策协同、机制完善。要加强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的顶层设计,建立健全适应新能源特性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建立符合新能源运行特点的电力市场交易体系,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全国碳市场要科学设定
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并合理分配,尽快启动上线交易,发挥实质作用,释放碳价信号。中期,碳市场建设要助力电力行业上下游低碳化发展,进而降低全社会的
碳减排成本。比如,我国电力市场建设中,计划与市场“双轨制”将在较长时间内并存,碳市场形成的碳成本除部分在电力市场传导外,还需考虑基于计划发用电量的碳价联动机制。远期,要以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两个市场有机融合、协同发展,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碳”市场体系。“电—碳”市场将电能和碳
排放权相结合形成统一的“电—碳”产品,产品价格由电能价格与电能生产产生的碳排放价格共同构成,并将原有电力市场和碳市场的要素进行深度融合,形成协调推进、合作共赢的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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