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电力市场与碳市场建设,助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
电力系统,是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最主要的举措之一。这意味着风电和光伏等新能源将是未来电力系统的主体,未来的电力
市场建设也将围绕这一主题开展。考虑到我国新能源即将爆发式增长、系统调
节能力严重不足、计划与市场“双轨制”长期并存等现实国情,近期电力市场建设需要对新能源消纳、辅助服务(特别是深度调峰辅助服务)、容量成本回收、不平衡资金及抽蓄和储能等成本疏导机制进行重点设计。为通过市场化机制促进新能源消纳,同时保障新能源投资积极性,可采用政府授权差价合约和消纳责任权重两种方式,按照存量项目、增量项目分类、稳妥推进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此外,可再生能源超额消纳量交易和绿证交易在功能上存在一定重叠,需要统筹考虑,实现有序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