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碳市场探讨:异与同、现状与展望

2021-8-30 15:27 来源: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作者: 杨素等

电力市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2015年中发9号文对新一轮电力改革作了总体部署,改革核心内容: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构架,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开展有效竞争,实施“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其具体建设效分为以下几点:

一是电力市场交易体系逐步健全。我国已初步形成在空间范围上覆盖省间、省内,在时间周期上覆盖多年、年度、月度、月内的中长期交易及日前、日内现货交易市场,在交易标的上覆盖电能量、辅助服务、合同、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等交易品种的全市场体系结构。目前,省间、省内中长期市场已较为完善并实现常态化运行。

二是市场开放度和活跃度显著提升。随着发用电计划的放开,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发电企业等市场主体逐步被赋予了购(售)电选择权,市场主体的活力逐步释放。2019年底,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电力交易平台已累计注册各类市场主体14.3万家,是2015年底的近5倍。

三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逐步显现。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发用电计划有序放开,逐步建立了市场化的电量电价形成机制,资源配置逐步由以计划为主向市场为主转变,市场化交易规模持续扩大。

截至2019年10月,第一批8个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已全部启动结算试运行。2020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做好电力现货市场试点连续试结算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规〔2020〕245号)》,目前各试点省份正在进一步扩大结算试运行的周期和规模。各省市场建设往往从本省出发,各现货试点的市场设计思路、市场模式、交易品种、交易结算方式等都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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