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我国CCER林业碳汇交易的建议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
ccer林业
碳汇交易工作健康发展,促进国家温室气体
减排,推动国家生态建设,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支持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作贡献,提出以下建议:
(1)鉴于林业碳汇项目具有显著的多重效益,建议国家主管部门在制定抵消机制
政策时适当向林业倾斜,鼓励重点排放单位(控排企业单位)优先购买并使用合格的林业碳汇CCER进行减排履约,支持林业生态建设,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
(2)建议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气候主管部门和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要求,抓好CCER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保证CCER林业碳汇交易工作真实合规,健康发展。
(3)建议项目业主和技术咨询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
法规、规则程序和CCER林业
方法学的要求,认真组织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发和管理,切实采取真实有效的林业增汇减排技术措施,严格按照批准的造林作业设计或森林经营方案和项目设计文件(PDD)实施营造林项目,确保项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实现项目预期的造林和森林经营成效,林分生长量达标,达到项目预期的增汇和多重效益的目标。
(4)建议项目审定与核证机构,按照国家有关
政策法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和所选用的CCER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的要求,严格审核把关,杜绝造假,确保通过审定核证的每个林业碳汇项目都是真实合规的,核证减排量是准确可信的,严格维护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三方独立审核机构的权威性和
碳信用指标(CCER)的公信力。
(5)建议有关科研机构、咨询机构,根据碳汇林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则,组织开发生产实践中确实需要的新的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为开发新的林业碳汇项目提供方法指南和标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