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的中国与世界

2021-9-9 13:17 来源: 学术前沿

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发挥碳市场的定价作用


碳排放交易是买方通过向卖方支付一定金额从而获得一定数量的碳排放权。通常情况下,政府确定碳排放总额,并根据一定规则将碳排放配额分配给企业。如果企业最终碳排放量低于其获得的配额,则可以通过碳交易市场出售多余配额获利;反之,如果企业发现减排成本高导致排放超过获得的配额,则需到碳交易市场上购买缺少的配额。买卖双方通过碳排放权交易形成碳价,减排成本低于碳价的企业,通过多减排然后向市场出售多余配额并获利;减排成本高的企业减排至碳价对应的排放量,在市场上购买超过配额的部分,比完全依靠自身减排更合算。如此一来,通过碳排放交易,所有企业组成的整体则能够以更低的成本达到政府规定的减排目标。

2011年,国家发改委批准在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湖北、重庆等七个省市启动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到2014年6月,交易试点全部上线交易。2011年启动碳排放交易试点时,并没有说明为何选择碳排放交易而不是环境税或碳税。笔者推测这与环境法有关。根据当时的环境法,企业只有碳排放超标才算作违法。既然超标才违法,那么环境税或碳税要求排放任一单位的碳都交税,显然不符合环境法。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后,严格意义上的环境税才有了法理基础。不过,实施环境税还需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设立环境税税目、讨论通过后才能实施,这些都需要时日,无法满足利用市场手段实现城市低碳发展的迫切需要。而选择碳排放交易,恰恰可绕过实施环境税或碳税碰到的问题

除了缺乏实施环境市场化手段经验之外,中国较之其他已经建立碳排放交易的国家或地区,还存在着两方面不同。一方面,即使考虑采取不断强化的节能减排措施,中国的碳排放量在未来一段时间也会持续增长;另一方面,现有碳排放交易都是在成熟的市场化经济体国家或地区运行,但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仍不成熟,市场发育还不充分。这些不同的背景使得中国的碳排放交易试点在设计、运行和履约等方面与成熟的市场化经济体运行的碳排放交易具有明显区别。

中国碳排放交易试点共覆盖电力钢铁水泥等20多个行业的2837家重点排放单位。这些试点存在不少共同点:每个试点覆盖的排放量在试点省市总排放量中的占比都比较大;均明确了控排单位的责任,所有的碳排放都要经过第三方的核实。同时,各试点地区根据自身特点,在诸如部门覆盖范围、配额分配、价格不确定性、市场稳定性、潜在市场影响力、碳汇抵消的使用、执行和履约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研究发现,现阶段控排单位缺乏对碳排放交易这一经济机制的了解,导致其为自身的非理性行为付出较高的代价。排放交易旨在帮助控排单位以更低的成本实现减排,是激励而不是惩罚。比如,在第一个履约周期结束前一个月,深圳的配额成交量占全市一年履约期内总成交量的65%,上海和北京更是分别达到其一年履约期内总成交量的73%和75%;相应地,履约终期价格飙升。在履约责令改正期的最后一周,北京市场价格接连上涨,其中线上交易最后三日成交均价分别为每吨55元、57元及66元,周涨幅达24.5%。如果控排企业能很好地利用碳排放交易这个经济机制,在一年履约期内以更有利的价格购买一年履约需配额,就不需要付出如此高的代价在履约终期价格飙升时购买履约需求的配额以完成履约,从而降低履约成本。

据生态环境部统计数据显示,自试点启动以来,截至2021年6月,碳交易试点累计覆盖4.8亿吨碳排放量,累计成交额约为114亿元,交易平均价格为每吨23.8元。总的说来,碳排放交易试点的设计、运行和履约为完善碳排放交易试点的运行和试点向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推进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达到了预期目的。

不过,各试点交易碳市场也存在着成交规模较小、流动性不足等问题。作为参考,欧盟碳市场主要以期货交易为主,即使配额拍卖量只占每天期货成交量的一小部分,配额拍卖量平均每天仍高达300万吨左右。相比已突破每吨50欧元、预计会继续走高的欧洲碳价,中国碳试点的碳价偏低。自试点启动以来到2021年6月,七个碳试点的交易平均价格为每吨23.8元。即使碳价最高的北京,自2013年11月28日开市至今,碳排放配额年度成交均价也才每吨50~70元。碳价偏低严重影响了对于节能减排和绿色投资的激励机制。因此,从寄希望于碳市场在未来碳达峰、碳中和当中发挥作用的角度上讲,完善碳排放交易试点的运行机制,健全试点向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推进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紧迫性。

国家从“十二五”先行开展碳试点,到“十三五”全国碳市场建设采用“双城”模式(上海负责碳排放交易系统建设、湖北武汉负责登记结算系统建设),经过数年发展,当前全国碳市场的建设和发展进入了新阶段。2021年1月1日,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涉及年度排放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2225家发电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覆盖碳排放近40亿吨。这些重点排放单位已经在武汉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完成开户资料审核工作。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启动仪式于北京、上海、武汉三地同时举办,备受瞩目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开始上线交易。

全国碳交易体系将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碳价信号,有力促进实现全社会节能减排目标和绿色低碳转型。但目前的发展状况还远远不能充分发挥碳排放交易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作用。因此,在确保全国碳市场从下启动交易到平稳规范运行的同时,至少还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完善与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发挥碳排放交易作为市场手段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规则。碳排放交易在经合组织国家的实践表明,有力的惩罚机制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序运行的重要保障。2021年3月,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中的违规清缴处罚措施和力度相对较弱,不利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有序运行。

二是要有序扩大碳市场行业覆盖面。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在确保平稳规范运行的基础上,加快扩大碳市场的参与行业和主体范围,“十四五”期间尽快覆盖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和国内民用航空等八个高能耗行业,以期在总的减排目标下降低总的履约成本,最大化发挥碳价格的激励约束作用。

三是要逐步增加交易品种,加快产品与服务创新。探索开展碳汇交易、碳配额质押贷款、碳资产质押融资、碳基金、碳信托、国际碳保理融资等产品或服务,逐步推出碳金融衍生品,如碳远期、碳期货等金融产品交易,探索引入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与金融机构入市进行交易,助力提升市场流动性,并最终回归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帮助企业降低履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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