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举行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合会)2021年年会上,35名中外知名气候专家发布了共同撰写的《全球气候变化治理与中国贡献》,这是全球顶级专家为我国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提出的
政策建议。
国合会是我国层次最高的环境与发展中外高层对话合作机制,是中国听取国际社会政策建议、对外介绍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平台。
2020年9月以来,习近平主席在多个国内国际重要场合强调了我国实现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愿景目标。对此,国合会“全球气候变化治理与中国贡献”课题组重点研究了我国实现“30、60”目标的挑战与机遇,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在课题组看来,国内经济转型加速,绿色技术产业发展,深化经济数字化,各相关方积极响应是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机遇;但国际环境不确定,实现碳中和时间周期短、只有30年,原始创新能力不足,发展不充分不均衡是我国实现碳中和的重要挑战。
据研究,目前,超全球经济总量70%的国家和地区已经或准备作出本世纪中叶实现碳中和的承诺。课题组认为,我国也应该尽快出台实现碳中和目标的路线图和政策措施。
35名专家提出,在顶层政策设计方面,我国首先应从“十四五”开始,逐步建立和完善
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尽快选择典型省、市、行业和企业,率先开展碳达峰和碳中和试点示范,同时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工作。
在行业方面,在
交通、建筑等重点行业应开展深度脱碳行动,实现经济复苏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协同增效,同时加大对低碳基础设施的投资,严控新投资外溢到高碳基建中。尤其是要构建以低碳能源为主体的新能源体系,加速煤炭控制和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
碳定价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课题组建议,我国要推动碳定价制度的渐进完善。当前我国以火电行业为突破口,正式开启全国碳
市场,对促进企业低碳创新、强化能力建设、提升监管能力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我国碳定价制度存在与总体气候政策目标联系不足、
碳市场产权性质不明确、市场主体不活跃等
问题。
针对存在的不足,报告提出了我国碳定价制度渐进完善的建议,具体包括,要加快碳资产产权确立的研究和实施,加强气候信息披露,为实现碳资产确权提供政策支撑;稳步加快全国碳
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为碳市场设立明确的总量控制目标,逐步增加有偿拍卖配额的比例,优先将可再生能源尽早引入目前以
电力行业为主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并逐步纳入其他重点排放行业;根据控制交易成本的原则制定混合式碳定价体系。将排放集中度较高的企业纳入
碳交易体系,将排放集中度较低的企业纳入碳税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