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地方出现了哪些偏差?
一些地方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时,没有完整、准确、全面理解新发展观,面对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出现了一些认识和行动偏差。
一是喊口号,相互攀比碳达峰碳中和提前实现的时间。一些地方在遏制“两高”项目方面行动乏力,口号喊得响,行动跟不上。国家宣布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之后,一些地方和行业陆续宣布提前达峰的时间,有的甚至脱离实际,脱离全国统筹的要求,相互攀比。中央要求,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相互攀比提前达峰必然导致时间节点层层提前,工作任务层层加码,使碳达峰碳中和走调变形。这既是对国家
政策和目标的误解,也是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不负责。
二是不作为,坐等上级碳达峰碳中和的行动部署。“十四五”是我国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调研发现,有的市县对于碳达峰碳中和的中央决策不太了解,对于由哪些部门来组织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心里没底,既不组织学习,也不集体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前怎么干,现在还是怎么干。也就是说,有些地方对国家推行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缺乏必要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基础。一旦上级政府的方案出台,开始全面部署和考核,必然导致“平时不用功,到时候一刀切”的现象,危及地方绿色发展的基础和本地的就业率。
三是铺摊子,形成“两高”项目建设和运行的既成事实。一些地方认为,既然国家宣布2030年前碳达峰,意味着各地还有近10年的
碳排放增长期,就开始想办法尽早多建设一批“两高”项目,尽早多争取一些碳排放指标。有的地方甚至认为,以前宏观调控时凡是听话的地方都吃亏了,凡是大搞未批先建的地方最后都发展了。由于“两高”项目的申请和审批时间周期长,一些地方便在惯性思维的支配下继续大搞“两高”项目的未批先建。调研发现,有的煤
化工项目环评和能评都没有通过,就开始破坏区域生态大搞“三通一平”。如果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不批准,就指责其不支持实体经济。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就通报了一些地方违规审批和建设煤化工项目的典型案例。目前,这个趋势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的《2021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显示,9个省(区)上半年能耗强度不降反升,10个省上半年能耗强度降低率未达到进度要求;8个省(区)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为一级预警,5个省(区)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为二级预警。
四是急转弯,采取过严措施管控区域和行业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调研发现,今年上半年,有的地区为了降低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对铁合金、
钢铁、水利等传统产业采取了限制生产线或者限电的应急管控措施;有的地方为了节省能源消费总量指标,限制原料煤和焦炭的外运,既影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也影响了下游产业的发展;有的地方完全停止煤电项目的上马,导致风电和太阳能的输出缺乏调峰能力。在一些地方,一些即将投产或在建的新兴产业项目也因能耗指标缺口
问题被迫停止。这些行为恶化了地方营商环境,破坏了企业的投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