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应对气候变化转账 碳排放超标项目纳入行业准入负面清单
《条例》的一大亮点是设立应对气候变化专章,借鉴发达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先进经验,探索实行更加有力的
政策和措施,对应对气候变化一般性工作、碳达峰和
碳中和、
碳排放权交易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一方面,要求市政府编制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和碳中和路线图,建立
深圳市碳排放管控机制。授权市政府制定重点行业碳排放强度标准,并将碳排放强度超标的建设项目纳入行业准入负面清单。明确在本市碳排放达峰后,年温室气体排放量预期达到三千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新建、改建或者扩建项目,应当制定碳中和计划和实施方案。
另一方面,完善碳
排放权交易制度,支持排放权交易机构创新碳
市场交易品种,增加生态系统碳
减排指标和
碳普惠指标。要求建立碳普惠机制,对小微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的
节能减排行为进行量化,引导全社会绿色低碳生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