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祥:国际竞争力、煤电退出和碳边境调节--碳中和目标下的三个关键议题

2021-9-21 09:25 来源: 中祥悟谭

煤电全面退出是否要一刀切?


2021年7月23日,深入探讨应对气候变化、清洁能源转型等议题的二十国集团(G20)能源与气候联合部长会议在意大利那不勒斯举行。据路透社报道, G20部长们未能在最后公报中就关键气候承诺表述达成一致。据G20轮值主席国意大利生态转型部部长Roberto Cingolani告诉记者,主要争议之一就是中国和印度不同意公报中2025年淘汰煤电的表述,认为这不可能,而大部分国家希望2025年之前实现淘汰煤电。

的确,“碳中和”要求能源消费结构向低碳化无碳化深度调整,能源供给结构需与之匹配。据2020年12月联合国发布的《2020生产差距报告》,从2020年到2030年,全球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产量将需每年分别下降11%、4%和3%,才能与1.5°C温控目标的减排路径保持一致。然而,根据各国政府的计划和预测,化石燃料年均增产2%。如此一来,预计2030年化石燃料的产量将比1.5°C或2°C温控目标所要求的产量分别高出120%和50%。

国内也有从事经济和环境的,对能源问题本身和里面涉及的厉害问题和难度了解不深,张口就是淘汰煤炭、淘汰煤电。也有从事气候变化研究的,过于理想化,更多从气候变化角度看问题,对中国的经济情况了解不够,对地方和企业实施国家政策的难度和可能遇到的困难了解的更少,也建议激进的控煤和煤电政策。

中国在煤电和控煤上的立场,既要考虑遵守全球国际气候变化协议,也要基于本身经济发展水平和能源结构的客观现实。中国实现“双碳”目标需要化石能源比重大幅下降、非化石能源比重大幅上升。这将对煤电和控煤产生很大的影响。中国主要依靠煤电,虽然煤电装机占全国电力总装机容量2020年首次低于50%,但全国仍有10.8亿千瓦煤电装机在运行,而且大多数燃煤电厂是在过去十五年内投产运行的,离现代煤电厂正常退役还有20~30年时间。让这些机组提前退役会造成很大经济损失,特别是经济不发达的西部地区,机组运行年龄更短。

那么是否需要各国一刀切在某一时间节点煤电全面退出呢?首先,淘汰煤电时间表与应对气候变化紧迫性相关。《巴黎协定》的目标是本世纪要把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2°C以内,并努力将气温升幅限制在1.5°C以内。如果温控速度要快于《巴黎协定》中的规定,实现1.5°C以内的温控目标,那煤炭和煤电面临比维持《巴黎协定》的2°C以内的温控目标下更快更大幅度地压缩,更早地全面退出。研究显示,在全球温升控制1.5°C目标下,煤电更多地承担系统调峰、调频、调压和备用功能,通过降低利用小时,2045年中国可实现煤电全面退出;在全球温升控制2°C目标下,煤电全面退出可推后到2055年。第二,实现特定温控目标本质上需要不同幅度地消减温室气体排放,而不是特定的化石能源。尽管在现在的技术水平下和出于经济性的考虑,大幅减少化石能源使用有助于大幅消减温室气体排放。但是否煤电全面退出与是否有抵消碳排放的负碳技术和这些技术是否能够经济合理利用有关。碳捕集与封存技术(CCS)可允许这些煤电机组不至于全部提前退役。未来CCS技术成本下降幅度和发展规模,对控煤和煤炭消费量下降的幅度将产生影响。研究显示,在碳中和约束下,有经济性CCS技术的规模可延迟中国煤电到2060年全部淘汰。

可见,大幅压缩甚至淘汰煤炭煤电是趋势,煤炭清洁利用解决不了这个问题,这是与其他环境问题不同的地方。但时间点与负碳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有关。因此,关键是在中国富煤缺油少气的能源结构下,如何来判断和把握这个问题。笔者一直撰文呼吁,中国要严控煤电项目,优先退役落后产能,煤电装机必须在“十四五”时期达峰,并在2030年后快速下降。煤炭在“十四五”还会维持现在的高位,“十五五”煤炭占比开始较快下降。2040年后,随着现有的煤电厂退役、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扩大、储能规模化运用,煤炭消费将快速下降,到2050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预计降至个位数。国家要充分利用这个时间窗口,做好清洁能源的发展,以便把调整对国家经济的总体影响降到最低。采取过度行动,或者对这个事情没有认真对待,都会付出高昂的代价。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