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实施影响
碳边境调节机制实施后将对国际贸易产生深远影响,很可能成为推动未来世界经贸格局重构的又一个“布雷顿森林体系”(Bretton Woods system)[1]。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问题,当前世界主要经济体均相继发布了
碳中和战略,加快经济绿色低碳发展成为大势所趋。比较而言,发达经济体在能源供给结构、绿色低碳技术积累等方面都具备优势,已在全球碳
减排赛道上处于先发位置。碳边境调节机制则为发达经济体将
碳排放领先优势转变为产业竞争优势,提供了切实可行且占据国际舆论制高点的转化途径。欧盟委员会最新通过的“Fit for 55”和美国拜登政府在今年初颁布的应对气候危机行政令等,都将碳边境调节机制作为推动全球
碳减排的重要机制,势必会在未来助推该机制成为影响国际贸易的基础规则,将对世界贸易格局形成深远影响。
碳边境调节机制初期将主要影响中欧铝、
钢铁贸易,长远可能对我国相关产业国际竞争优势形成重大影响。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首批清单涉及到我国4个行业,相关产品约占对欧盟出口总额的17%,主要为铝和钢铁行业。考虑到铝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全氟化碳(PFCs)和耗电量对应的温室气体,我国每吨铝合计将产生约12.5吨温室气体;钢材生产包括长流程及电炉炼钢,每吨钢产生约2吨温室气体。在完全取消免费配额的情景下,当前,欧盟
碳交易价约55欧元/吨(约合人民币419元/吨),我国碳价约50元/吨。参照当前中欧碳价水平差异,实施碳边境调节机制后,预计我国出口钢材将支付约700元/吨的碳排放费用,比国内吨钢利润水平高约4成,出口铝将支付约4600元/吨的碳排放费用,比国内吨铝利润水平高15个百分点,铝和钢材出口竞争的价格优势将被完全颠覆。目前,我国对欧盟出口的主要产品包括汽车、太阳能光伏板、机电产品、服装等,若未来相关产品被纳入碳边境调节机制覆盖范围,势必将对中欧贸易形成更大影响。
应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