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驱动下钢铁行业如何应对碳交易市场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2021-9-23 09:32 来源: 世界金属导报 |作者: 耿士达

我国碳市场发展历程及现状 

我国碳市场建设从地方试点起步。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意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标志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正式启动。2013年,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和天津五个省市率先开始试点交易。2014年,重庆、湖北试点碳市场开始交易。2016年,福建省也加入试点碳市场行列。地方试点从2013年6月陆续启动交易,市场覆盖电力钢铁水泥等20多个行业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到2021年6月,试点省市碳市场累计配额成交量达4.8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额约114亿元。重点排放单位履约率保持很高水平,市场覆盖范围内碳排放总量和强度保持双降,促进了企业温室气体减排,强化了社会各界低碳发展的意识,为全国碳市场建设积累了经验。

伴随碳市场地方试点的初步建立,生态环境部相继印发《2019-2020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纳入2019-2020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等相关文件。2021年1月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 (试行)》。此外,全国各试点市场也陆续发布地方政策,如《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 等。这些文件通过政策、法律体系的建立保障了碳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行,并对排放控制目标、配额分配方法、质量控制等多方面加以规定,使碳交易市场机制得以有效发挥。

为进一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我国于2021年7月正式启动了全国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从试点到全国统一开市,这是我国碳市场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全国碳市场建设采用“双城”模式,即:上海负责交易系统建设,湖北武汉负责登记结算系统建设。定位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下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发展将增加传统产业碳排放成本,促使其不断通过技术进步和节能投资降低碳排放。发电行业作为首个纳入全国碳市场的行业,纳入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超过2000家。根据生态环境部测算,纳入首批碳市场覆盖的企业碳排放量超过40亿吨二氧化碳,这意味着我国碳市场将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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