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行动路线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
目前,世界上有127个国家做出了碳达峰、
碳中和的承诺。长远来看,“双碳”本质上是人类活动和生态环境的一种平衡。从这个意义说,我国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坚持推动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体现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选择。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应对气候变化,不是别人要我们做,是我们自己要做。这一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一个负责任大国对人与自然前途命运的深切关注和主动担当。当前,中国已经成为推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的重要力量,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尤其是在《巴黎协定》形成的过程中,为其达成、签署和生效发挥了关键作用,赢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誉,认为中国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的、基础性、历史性的突出贡献,没有中国的努力,就没有《巴黎协定》。4年前,美国政府宣布退出《巴黎协定》之后,我国第一时间宣布,将继续全面履行《巴黎协定》,百分之百地兑现自主贡献的承诺,推动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合作,稳定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大势。去年,我国又宣布提高国家自主贡献的力度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目标,这一愿景的提出将中国的绿色发展之路提升到新的高度,成为中国未来数十年内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基调之一,为推动全球碳中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了中国力量。
作为2020年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中国担负着引领世界经济“绿色复苏”的大国重任,更具可持续性、包容性和韧性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特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要求我国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建立清洁、低碳、高效、安全的现代化能源生产和消费体系。总体而言,中国在经济基础、思想认识和技术保障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现2030年前
碳排放达峰值的客观条件。截至2019年底,中国
碳强度较2005年下降48.1%,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15.3%,提前完成中国政府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上作出的自主
减排承诺。“十四五”期间,中国将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18%,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打好坚实基础。我们更应看到,碳达峰、碳中和是系统性、战略性和全局性工作,覆盖能源、工业、
交通、建筑等高耗能、高排放部门,涉及生产和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福利等各方面,不是某一个地区、行业更不是某一个部门的事情,而是全员、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通过人类活动与生态环境的平衡,从而实现和谐共生的、可持续的社会场景,不是短期更不是局部。只有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把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宏观经济治理,制定科学的行动方案,才能更好地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当前,我国政府正在抓紧制定2030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这是中国实现低碳转型和履行国际承诺的重要任务,也为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和全球碳排放达峰创造有利条件,是关系“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时期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行动指南。碳达峰、碳中和的行动路线图需要以“自上而下”
政策引导和“自下而上”实践探索相结合的方式稳步推进,要求地方政府、重点行业制定积极明确的达峰时间表,已有部分省份、行业和企业宣布了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和路线图,部分省市更是明确力争在全国率先实现碳达峰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代表了人类绿色低碳转型的大方向。这不仅是能源转型,还必须统筹能源转型和发展转型,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型和生活方式的转型。能源行业规模体量大、关联作用强、影响范围广,能源活动碳排放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比重高,能源发展一头连着物质文明建设、一头连着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必须跨越能源转型变革这个关口。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抓住调整能源结构这个关键,加快转变行业发展方式,大力提高能源供给质量水平,切实以较低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以能源行业深刻变革支撑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把碳达峰与碳中和作为倒逼新时代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历史契机,加速从高碳到低碳再到零碳的模式转变,汇聚生态文明制度合力,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统筹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坚持全国一盘棋不动摇,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制度优势,压实各方责任,向世界交出一份“双碳”目标的中国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