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下 金融支持地方林业碳汇发展的路径

2021-10-11 11:10 来源: 金融时报 |作者: 李佳轩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一方面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加大清洁能源使用,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另一方面要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增强生态系统固碳能力。林业碳汇是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方式。当前全国碳市场启动,随着减排企业的履约,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项目(ccer)抵消机制面临重启,林业碳汇项目作为CCER抵消机制重要组成部分,将再次活跃起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是我国面积最大的现代化国有林区,在有林地中,中幼龄林面积和蓄积分别占有林地面积和蓄积的82.79%、79.01%。由于大部分森林属于中幼林,正处于旺盛的生长期,森林固碳能力处于成长期和高峰期,因此发展林业碳汇具有优越的基础条件,潜力巨大。

  现状

  林业碳汇交易是指通过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管理,减少毁林活动,吸收和固定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按照相关规则,确定减少排放的二氧化碳总量,经过严格的审核认定后,在指定交易所挂牌出售,由具有减排需求和意愿的主体向项目业主购买,用于冲抵自身碳排放量的一种碳排放权交易形式。目前林业碳汇项目国际上主要有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国际核证碳减排标准项目(VCS)和黄金标准项目(GS);国内主要有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项目(CCER)、福建林业碳汇项目(FFCER)和广东碳普惠项目。2021年4月,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以299万元人民币挂牌交易26万吨碳汇就是以VCS为标准开发的国际林业碳汇项目。

  实践

  自碳汇经济发展以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方政府健全了组织机构,成立了碳汇资源管理部,出台了《大兴安岭地区关于促进林业碳汇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措施。2016年首次在图强林业局实施的碳汇造林项目,是目前黑龙江省两个已通过备案的项目之一。图强林业局碳汇造林活动的总面积为7.4万公顷,备案计入期20年(2005~2025年),预计总减排量820万吨,年均减排量41万吨,碳汇收益将达到3.94亿元(以全国碳交易市场首日开盘价48元/吨计)。目前该项目已被中环联合审定,待国家发改委进行减排量的备案签发即可进行上市交易。但CCER于2017年3月暂停了项目备案和减排量备案的相关工作,暂停前,大兴安岭十八站林业局碳汇造林项目、松岭林业局碳汇造林项目已完成项目设计。

  2011年,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成立大兴安岭碳汇专项基金,自成立以来共计投入资金1000万元用于开展林业碳汇项目。2014年,国家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林区经济面临转型发展,大兴安岭地区金融机构积极促进金融与绿色转型融合发展,截至2020年年末,信贷支持林业局营林育林等方面资金余额达12亿元。2016年,图强林业局在碳汇造林项目备案通知书签发后,与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签署碳金融合作协议,以2015年碳汇量40万吨为质押授信,从农商行获得两年期林业碳汇质押贷款1000万元,开创了全国林业碳汇金融产品创新的先河。虽然大兴安岭林业碳汇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林业碳汇项目投入产出效率低,碳价低迷不稳定以及符合林业碳汇特点的金融产品少,金融配套服务不完善,为金融介入和风险预测提供了难度,金融支持林业碳汇发展尚有较大空间。

  建议

  (一)多措并举保证碳价稳定,激发林业碳汇活力。要增强林业碳汇项目主体融资能力,需要增加林业碳汇项目的收益。一是健全碳价保护机制。适时进行价格调控,确保碳市场整体价格走势趋于稳健。也可以参照欧盟碳市场经验,通过市场稳定储备机制(MSR)来实现碳价的稳定。二是在碳排放配额分配上要从先期的免费发放配额,逐步向有偿竞拍和免费发放的混合阶段推进,最终直至完全的有偿竞拍,保证市场需求的稳定,从而为碳价提供支撑。三是当前《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CCER项目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但抵销比例不得超过5%,未来可以对达到抵销上限的企业容许其使用林业碳汇项目在进行额外一定比例的抵销,刺激市场对林业碳汇项目的需求。

  (二)加大碳汇金融产品创新,着力破解融资难题。金融机构在以资金配置引导林业碳汇产业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建议在政策性金融层面:指导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发挥政策和资金成本优势,支持国有林区储备林建设,引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与地方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撬动社会资本。在商业性金融层面:积极拓展碳资产回购、林业碳汇收益权质押等融资业务。结合林权改革进程,开办林权抵押贷款,针对贷款期限与林木生命周期不匹配问题,尝试“林权抵押按揭贷款”,全面满足林农造林育林各阶段的资金需求。在项目开发主体层面:加快推动林业碳汇专项债券的发行,根据《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规定,碳汇林也在绿色债券范畴,当前全国第一笔蓝色债券的发行也为林业碳汇债券提供了参考。

  (三)构建多层次的保障体系,疏通金融对接堵点。林业生产经营周期长,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需要多方面保障。一是积极推动林业保险发展,发挥保险保障功能,促进林业产业健康发展,同时也为信贷的有效投入创造良好条件。创新开发林业碳汇以及碳汇价格保险产品,以碳汇损失和约定价格为补偿依据,进行风险补偿。二是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将绿色贷款担保费率下调,对林业碳汇贷款做到应保尽保,在担保公司内部设置绿色担保部,并指定专人负责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等担保业务服务工作。三是在现有碳汇专项基金基础上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对银行、担保公司的损失以借款金额和担保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偿,最后当项目获得收益后提取部分收益返还至资金池,形成长效运行。

  (四)加强政策支持引导,积极打造交易平台。一是完善林业碳汇激励机制,针对林业碳汇经济出台税收减免政策,对林业碳汇贷款、担保、债券出台相关贴息补贴政策,降低林业碳汇融资成本。二是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林区营林育林建设,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将支农再贷款扩大到林业,适当提高林业碳汇项目的不良贷款容忍度。三是加快建设省级平台,对碎片化自然生态资源进行集中收储和规模开发整理,转换成优质资产包,并导入产业、项目,实施资源资本运作。开展林业碳汇贷款,并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如碳资产管理、账户管理、交易咨询等。同时可以开展存碳业务,对已完成备案签发的、短期内无法交易的碳减排量,由银行收储并出具凭证,存碳方获得利息,银行可以在存碳期间参与全国碳交易进行市场化运作,当存碳方有需求时,凭存碳凭证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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