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对贸易碳逆差的策略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欧盟CBAM为代表的“碳关税”机制落地,表明以气候变化为主题的新国际贸易体系和产业竞争格局正在加速形成,给我国可持续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带来新的挑战。为积极应对更趋复杂的贸易争端并促进“双碳”目标顺利实现,我国对外贸易中的碳逆差
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建议国家在
政策制定中在以下五方面作出充分应对:
一是持续强化绿色低碳技术自主创新。资源能源减量增效等绿色技术手段对降低
碳排放强度的贡献率可达到1/3。要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推动支柱产业领域的绿色低碳技术实现突破。加快部署减污降碳、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绿色智慧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基于
电力和氢能的低碳
化工、基于原料替代的低碳
水泥、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具有推广前景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同时,要形成推动全产业链及产业体系协同深度碳
减排的技术创新体系,为实现长期低碳发展转型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政策环境和
市场环境。
二是推动产业体系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结构性调整对降低碳排放强度的贡献率约为2/3。在经济新常态下,要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通过出口环境税以及产品和行业准出制度等手段限制高碳、低附加值产品无序出口。改造提升
钢铁、
有色、
石化、化工、
建材等传统产业,通过自主创新、外部引进、技术外溢等渠道推动传统制造业产品的高端化和绿色化,打造新的竞争优势。依托现有产业链配套能力和工业体系完备的优势,快速发展低碳产业集群,扩大低碳产品和服务贸易比重。
三是建立完善全国碳
排放权交易市场。要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以市场机制和政府规制性措施相结合,使之成为对冲和反制发达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有效制度工具。今年7月首先在电力行业启动了全国
碳市场上线交易,并逐步覆盖钢铁、石化、化工、建材、
造纸、有色、
航空等重点碳排放行业。要进一步扩充碳市场覆盖行业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方式,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逐步完善碳定价机制。此外,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国际协调因素,有效抵御发达国家碳边境调节机制的负面影响。
四是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2019年,消费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7.8%,连续6年成为经济增长的第一拉动力。要确保国内大循环的主体地位,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进而充分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同时,要坚定不移扩大开放,建设高水平开放平台、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支持企业融入全球供应链、提高跨国经营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外贸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畅通全球经济大循环的关键枢纽和主渠道作用。
五是加强国际和区域合作。既要加强与发达国家的交流和协商,推进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制定国际贸易中的碳排放标准和规则的主动权。更要抓住“一带一路”倡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区域合作发展的战略机遇,优化区域产业链分工布局,推动上下游产业链和关联产业协同发展,共同走上低碳经济发展道路。要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互补性贸易,通过绿色投融资和绿色技术贸易等方式,加强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成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挑战与机遇并存。坚持以上五措并举有助于打造绿色贸易体系、培育绿色竞争优势,并快速拉平我国的贸易碳逆差,助力我国“双碳”目标如期甚至提前实现。同时,也为完善全球绿色治理、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作出中国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