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谈判和气候变化谈判都在联合国的多边机制下展开,他们之间有何不同?
吕植:两者要面对的核心
问题相似,就是都需要从经济上,从发展的方向和路径作出转型。但谈判的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大体分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两大阵营,尽管又细分为欧盟、伞形集团、77国集团+中国、小岛国、最不发达国家等,但主要排放大国比如中美的
减排责任明确,格局大致就定了,一些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更多是气候适应的问题。生物多样性谈判则不一样。生物多样性涉及的国家地区非常多且分散,面临的问题多样,从领域上又分为陆地、海洋等,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国家更多的是发展中国家,因此如何保证发展中国家有一个公平的发展机遇同时保护生物多样性可能成为谈判的焦点,这使得国家和国家之间的关系更为复杂。考虑到生物多样性丧失趋势加剧和行动的艰巨性,生物多样性谈判会更艰巨。
但是,问题的关键并不只是谈判的难度,更重要的是要搞清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的关系。我很赞同IUCN世界自然保护大会《马赛宣言》里的论断,即气候和生物多样性本质上是同一个危机的两个方面。不可持续的人类活动不仅威胁人自己的生存,还威胁到地球生命的根基。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我们的生活和生计都依赖于自然。响应这些紧急情况的举措必须相辅相成,用来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绝不能导致生物多样性进一步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