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碳达峰是中国政府就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在2020年联合国大会上对国际社会所作出的承诺,这一承诺要在国内履行兑现,需要转换为内国的
政策和法律并加以落实。中央针对碳达峰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但是尚未将碳达峰的立法工作提上议事日程,而仅仅依靠政策文件而不依靠法律制度,很难解决碳达峰推进过程中面临的诸多
问题。同时,依法治国理念规范化、生态文明建设现代化和法制化、绿色低碳发展标准化,以及全面履行国际义务等,要求必须推进碳达峰法治化,这样才能促进碳达峰的推进具有可执行力。具体而言,可以通过碳达峰立法体系构建的法制化、执法管理制度的法制化、法律监督体系的法制化、国外立法内容的国内化等,推进碳达峰法制化的实现。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郑重作出承诺,中国“二氧化
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
碳中和”。这体现了中国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在国际社会的承诺,需要在国内履行兑现,因而,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政策文件来推进碳达峰工作的落地实施。然而,在碳达峰推进过程中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只有将碳达峰法制化,才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