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桂林:碳达峰法制化的路径

2021-10-13 10:13 来源: 环境资源法治研究 |作者: 高桂林 ,陈炜贤

生态文明建设法制化的需要


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不仅仅是一个构想,而是成体系化、有具体内容的思想体系。支撑生态文明建设最重要的基础就是政策和法律,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制化则是生态文明建设能够强制性的推进和实施的保障。因此,用法律制度来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实施,即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制化是我国推进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因为生态文明建设法制化后,生态文明建设会具有更强的执行力和可实施性。长期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之内,多数情况下,依靠的是政策文件的力量,但是由于政策文件的变动性强且多具有原则性,执行过程中随意性较大,不同地方对同一类事项的处理方式很有可能会有较大差别,从而会影响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效果。从这一点来看,生态文明建设法制化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具体到碳达峰领域,碳达峰的实施方法是降低碳的排放总量,具体实施路径有两方面:一是产业结构的调整。即通过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在空间区域之内合理布局,提升区域产业合作效率,提升资源的利用效率,从而起到节约资源的效果;二是循环经济的实施,即通过资源的再利用而达到资源高效利用、降低碳排放的目的。而这两个路径都需要有法律制度的保障,才能够使碳达峰工作实施顺畅。因此,通过法律制度来保障碳达峰目标的实现,不仅仅是推进碳达峰的需要,同时也是生态文明建设法制化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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