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现代化的需要
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战略总布局之一。党的十九大中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说明当前生态文明建设
问题已经成为社会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改革开放40余年,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远超经济总量排名世界第三的日本,2020年中国的经济总量是日本的3倍,在世界经济发展中占重要地位。然而,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我国的经济虽然取得巨大的发展,但是生态环境也遭受了较大的破坏。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经济发展坚持粗放式发展的道路,当时解决的主要是吃饱饭的问题,能源消耗并不是经济发展所关注的对象。而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对能源的需求量不断提升,环境污染也不断加剧,此时社会经济已经较以往有了本质性的变化。因此,在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后,生态环境问题就成为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于是,生态文明建设顺理成章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在这种情况下,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
政策文件得以出台,实践中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很多领域之内,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制度也应运而生。具体到碳达峰领域,碳达峰的推进主要目标是通过
节能减排、产业结构的调整等措施,使得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的排放总量达峰并最终实现中和。因而,碳达峰实际上是生态环境治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通过法律制度来推进碳达峰的实施,有利于保障经济结构的调整,资源的充分高效利用,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这些都是生态文明建设现代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