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减排“新措施”及其预期效果
奥巴马政府在《总统气候行动计划》中提出的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新措施”主要包括:要求环保局迅速完成对新建和已有发电厂的碳污染标准的制订工作;大力发展非水可再生能源,到2020年实现发电量再翻番目标;在第二任期出台2018年后的机动车燃油经济标准;建立新的家用电器能耗标准,提高联邦建筑能效;削减HFCs和减少甲烷排放以及加强森林保护和可持续管理等。尽管提高电厂污染标准等措施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其实际效果也有待于进一步观察,但在一定程度上突显了奥巴马政府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方向和路径依赖。
一是通过环保局出台新建和现有电厂新的排放标准,力争到2030年将
电力部门二氧化
碳排放在2005年水平上消减30%。电力部门是美国主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2012年,美国电力行业温室气体排放20.64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占全国排放总量的31.6%,其中二氧化碳为20.23亿吨,占全国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39.9%,因此如何减少迄今为止尚未管控的电厂温室气体排放一直受到各方关注。美国环保局依据2007年最高法院的裁决,早在2012年4月就首次提出对新建发电厂每兆瓦时二氧化碳排放不超过1000磅(454公斤)的“一刀切”方案。奥巴马在其《总统气候行动计划》中敦促美国环保局抓紧出台相关目标及行动计划,并在其讲话中强调“为电厂设定更高污染标准的想法己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只是到了联邦政府赶上各州政府行动的时候了”。2013年9月,环保局公布了修订后的新建发电厂二氧化碳排放标准新提案,要求燃煤电厂及小型燃气电厂每兆瓦时二氧化碳排放不超过1100磅(499公斤),大型燃气电厂排放不超过1000磅。2014年6月2日,环保局公布了针对现有化石燃料电厂公用电力发电机组碳排放标准的《清洁电力计划》提案,提出了分阶段、差异化的各州单位发电量平均碳排放具体控制目标。事实上,由于2012年全美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就达到1340万千瓦,已经超过当年美国装机容量净增加1178万千瓦的水平,且2012年美国发电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已经比2005年的24.02亿吨下降了15.8%,而同期美国发电量只下降了0.2%,在发电量保持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前7年已经完成了25年总目标的52.7%。根据美国环保局、国会研究机构等分析,尽管上述电厂排放新标准涉及美国近1000家火电厂的3000台左右机组,考虑到目前这些电厂燃煤机组群的平均寿命已经达到42年,如果不淘汰,2025年平均寿命预期将达到49年,且其中约20%的机组服役期将超过60年。按目前这种趋势,预计到2020年,该标准将促使490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淘汰,相当于届时燃煤发电总装机的19%左右,预计到2020年,发电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就可比2005年下降27% 左右。因此,可以预判上述排放标准对2020年以后美国发电行业温室气体减排的影响将非常有限。
二是继续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在第一任期风能、太阳能、地热能发电量翻番的基础上,到202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再翻番的目标。自克林顿政府以来,美国一直较为注重发展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尤其强调发挥联邦政府层面的引领作用。1999年6月,克林顿政府出台13123号行政命令,要求加大联邦政府对可再生能源的投入,此外到2010年,联邦建筑还要安装2万个光伏系统。2005年布什政府出台的《能源
政策法》设定了联邦机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重目标,要求在2010-2012年达到5%。奥巴马政府不仅要求加速清洁能源许可审批,扩大和促进电网的现代化等政策与行动,而且将联邦机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重由目前的7.5%上升到2020年的20%,到2020年,全美要实现风能、太阳能、地热能发电量在目前基础上翻番的目标。从实际执
行情况及未来效果看,2012年,美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31.1%,发电量达到1.26万亿度(KWh),其中核电7693亿度,水电2765亿度,风、光、地热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为2274亿度。虽然2012年,风、光、地热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相比2008年的1274亿度增加了78.5%,但由于它占发电总量的比重只有5.6%,即使到2020年实现“翻番目标”,由于该翻番目标并不包含水电和核能,届时美国风、光、地热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也就在4500亿度左右,相应的总装机规模也就在1.7亿千瓦左右。另据国际能源机构以及美国能源信息署的预测,2020年,美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将由2012年的21%小幅提高到22%,发电量比重提高到34%,其中非水可再生能源比重约在10%左右。因此可以预判,这些措施对2020年以前美国单位能源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的实际影响也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