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政府温室气体减排“新目标、新举措、新贡献”初步分析

2014-10-1 17:07 来源: 易碳家期刊 |作者: 王田、苏明山、徐华清

2030年比2005年减排35%以上是目前最具公约数的一种方案


二是从“新贡献”可能承诺目标数量及目标年看,2030年比2005年减排35%以上是目前最具公约数的一种方案。从2009年众议院通过的《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以及奥巴马政府当时设定的长期减排目标看,如到2050年完成减排83%的目标,那么美国到2030年排放应比2005年下降42%。根据世界资源研究所的测算,美国如能进一步提高新建和在建电厂排放标准、提高燃油经济性标准以及工业能效,完全有可能在2030年实现比2005年减排35%的目标。由于奥巴马总统坚信应对气候变化将是一场美国能够领导并将最终领导一场21世纪的战斗,也坚信这是一场美国必须发挥领袖作用的“战争”,即便未来美国温室气体排放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从目前态势看,奥巴马政府很可能会继续循着这一减排路线图努力,也不会在原有目标上发生较大倒退。因此,美国提出2020年后的行动目标很可能是到2030年比2005年减排35%以上,努力接近于《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提出的42%的减排目标。当然,也不能排除美国为了迎合小岛屿国家诉求,在国内立法推动下,提出2025年的减排目标作为未来承诺有法律约束力的中期目标,在这种情景下提出的目标有可能是到2025年比2005年减排30%左右。

三是从“新贡献”可能承诺目标的前置条件及承诺模式看,仍将坚持发展中排放大国的实质性贡献及各国自主承诺模式。尽管美国国务院在年初提交的德班平台提案要素中,明确提出缔约方在德班平台下提出的新贡献不应以接受外部支持为前提,要求各国的贡献应是独立的、不附带条件的。然而,从美国国内两党执政理念以及国会态度看,早在克林顿政府执政期间的1997年7月,美国参议院以95:0通过了著名的“伯德法案”,要求美国总统不得签署任何不要求发展中国家减少或限制温室气体排放,或任何可能对美国经济造成严重危害的温室气体减排条约。2008年4月,布什总统宣布美国到2025年要达到温室气体排放峰值目标时宣称,将这一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纳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协议的前提是其他主要经济体也要将他们的目标纳入该协议。毫无疑问,美国是不会接受没有中国实质性参与和贡献的任何国际协议。从国务院谈判提案要素及最近一段时间国会相关提案大多倡导美国采取更温和的步骤看,美国对“减排目标”仍会继续倡导依靠“自下而上”方式以自愿承诺的形式提出。

《易碳家期刊》本文来源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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