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给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带来的启示与机遇

2021-10-25 13:18 来源: 西部法制网 |作者: 周延波,李东

碳排放交易利用市场机制来控制和减少碳排放、推进绿色低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功经验启迪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重新从商品定义、客户、计价、市场压力进行比较。西安思源学院以MBR膜生物反应器为核心的再生水厂已经安全有效运转10年,处理了近七百万立方米的校园污水,生产了符合国家“中水回用水质标准”四百五十万立方米再生水,并全部回用的实例,建议选择高校作为发展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的突破口,逐步推进,使市场建设更具计划性,目标完成率更高。

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号召《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1],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中又承诺“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就正式提为“中国基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3]和实现百年梦想的重大战略决策。由全国2162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排放量45亿吨)组成的统一碳排放权交易所于2021年7月16日开始交易。交易首日就取得成交量410.4万吨;成交额超过2.1亿元;收盘价较开盘价上涨6.73%,盘中最高价为52.8元/吨[4],取得了令业内人士倍感鼓舞的成绩。随后,上市公司、投资机构、银行、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不光有入局,还有布局,显示在资本市场中,碳交易概念股开始频频发力。石油化工钢铁建材等高排放行业必将陆续纳入碳排放权交易,最终会形成一个超千亿吨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由此看来,利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机制来控制和减少碳排放、推进经济社会低碳绿色发展,进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政策导向、商业策划是成功的。面对绿色减碳环保红红火火的开局,多年来一直设想将节水环保推入市场经济的企事业单位感觉有点尴尬。既有“理想很美满,现实却很骨感”之失落,又有“如何才能做到像碳交易那样尽快市场化”的探究,更有“为绿色减碳做出更大贡献”的渴望[5]。

从历史上说,节水在前,减碳在后。在1993年的第四十七届联合国大会确定每年的3月22日为“世界水日”。不久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定下在世界水日的相应周为“中国水周”。因为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水情。从2021年“世界水日”及“中国水周”的宣传口号“水是生存之本,文明之源,生态之基”不难看出当前我国水资源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总书记在2014年3月14日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明确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思路。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在1997年12月日本京都召开。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达成了限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地面臭氧浓度升高的协议。限制二氧化碳排放可以有效避免多种严重自然灾害,如旱灾、暴雨、洪水、热浪和野火,海平面加速上升。从而避免使水资源,农业,野生动物和生态系统处于危机之中。

早在2009年8月14日,财政部、环保部和江苏省政府在无锡举行启动仪式,太湖流域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但交易商品仅为化学需氧量(C0D),价格为每吨指标4500元。当日成交817吨,共向当地财政部门支付了295万元的有偿使用金。2009年在太湖流域适时推进氨氮、总磷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主要是想确立起“谁污染、谁埋单;谁治污、谁受益”的市场体系。水排污权交易发展的最主要难题,在于没有一个跨地域、跨行业的统一交易平台[6][7]。结果就造成尽管节水和减碳都是具有公益性、专业性、国家干预性以及跨部门和跨行业性的商品,但节水就没有减碳那么红火。还有文章探讨污水余温热能与碳交易的间接关系[]。为此,本文想探讨碳交易比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红火的原因,以及碳交易给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带来的启示与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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