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推出了碳
减排支持工具,用于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提供
碳减排贷款。具体来看,碳减排支持工具的要素主要包括以下7个方面:
一是,碳减排支持工具发放对象暂定为全国性金融机构。即包括3家
政策性银行、6家国有大行和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等。
二是,该工具支持的碳减排贷款利率应与同期限档次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LPR)大致持平。目前LPR利率水平为: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
三是,碳减排支持工具是通过“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发放,即比照专项再贷款的发放机制。
四是,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的60%向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利率为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即利率水平在人民银行各类再贷款利率属于最低的一档,目前只有金融稳定再贷款利率是1.75%。
五是,金融机构需向人民银行提供合格质押品,即再贷款来管理。
六是,获得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的金融机构需按季度向社会披露相关信息。另外,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委托
第三方专业机构核查等多种方式,核实验证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即工具效果的透明很高。
七是,重点支持清洁能源、
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三个碳减排领域。截至9月末,绿色信贷余额约14.8万亿,绿色债券余额约1万亿,其中三个重点被支持领域绿色信贷和债券余额约3.8万亿左右。
即便上述7个方面对于碳减排工具的要素已十分明确,但该工具的实际效果还取决于企业和银行的实际选择,尤其是有4个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首先,人民银行通过碳减排支持工具投放的基础货币是有明确期限要求的,最长3年,但后两年展期内的利率是否也是1.75%则尚待明确。如果比照最新的“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利率”中对金融稳定再贷款展期利率的话,后两年的利率水平为3.77%,明显高于2.95%的MLF利率,相应对于金融机构的吸引力就会下降。
其次,由于人民银行明确重点支持碳减排领域的信贷利率大体应当与同期限LPR利率水平相当,这个利率水平要低于目前不少存量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利率水平,企业就有动力通过提前还贷、借贷还债等方式来降低融资成本,这也符合人民银行支持碳减排的初衷。但此变化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则意味着资产配置收益率的下降,客观上会影响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不过企业融资行为的变化,金融机构更多是被动应对。
第三,碳减排重点领域的融资期限能否和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匹配也是影响金融机构的重要因素。若金融机构提供的碳减排贷款期限大幅超出3年的话,这意味着金融机构实际资金成本还要高一些,但由于贷款利率已经规定为LPR水平,则意味着金融机构的净息差收窄,金融机构如何化解这个
难题,也尚待观察。
第四,比照普惠金融,后期人民银行是否依据碳减排支持情况来实施动态法定准备金机制,也待观察,但不排除有这种可能。
因此,综上7个要素和4个方面的不确定,碳减排支持工具的实际效果取决于金融机构、企业、人民银行三者之间的博弈,还需要时间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