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预定目标均部分实现
在COP26的闭幕会上,大多数国家对会议达成的决议以及《格拉斯哥气候协议》的部分文本表示失望与不满,但基本都认为目前的成果是可以接受的,是平衡各方观点后的进步。
COP26会前提出的四个主要目标是:一、确保本世纪中叶全球净零
碳排放和1.5摄氏度温升目标可及;二、采取适应措施帮助受气候变化影响最大的社区或自然栖息地;三、为实现前两个目标做资金动员;四、完成《巴黎协定》实施细则的谈判并将气候雄心变成行动。
这四个目标均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实现。《格拉斯哥气候协议》虽然未写入“温度升高保持在1.5℃以内”的目标,但约定了在2022年召开COP27时,各国再将现有的NDC(National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国家自主贡献)评估一遍,以向1.5℃的目标更加靠拢。COP26大会主席夏尔马说:“现在可以说,我们让1.5℃的承诺活了下来。但是,它的脉搏是微弱的,只有当我们履行承诺并转化为快速行动时,它才能存活。”
对于第二和第三个目标,COP26决议要求各国在2022年11月之前提交适应信息,并敦促发达国家迅速、大幅度增加气候适应资金,加大对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的投入,以响应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决议强烈要求发达国家尽早实现为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气候资金支持的承诺,并将该承诺延续至2025年;同时要求发达国家在2025年前将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气候资金支持增加一倍(在2019年水平基础上)。
资金
问题源于2009年在哥本哈根举行的COP15。COP15提出,到2020年,发达国家每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气候资金,同时鼓励更多气候融资。该承诺在2020年前如何具体落实,并没有明确说法。根据经合组织(OECD)的数据,气候资金在2019年已到位796亿美元,但之后因新冠疫情的爆发而进展缓慢。2020年的执
行情况尚未确认,但缺口预计将达到200亿美元。
第四个目标,即完成《巴黎协定》实施细则的谈判业已完成,国际碳
减排交易合作机制初现曙光。《巴黎协定》自2015年签署以来,部分实施细则一直悬而未决,尤其是第六条的谈判非常艰难。COP26敲定了《巴黎协定》的所有实施细则,包括第六条涉及的国际碳
市场交易合作机制。
创绿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莫凌水对《财经》记者表示,通过COP26的谈判,构建未来国际
碳市场的基本框架已形成。同时,还明确了从《京都议定书》下的国际减排合作机制如何过渡到《巴黎协定》的原则。
除了完成上述四个目标,COP26还在气候大会史上首次提出了能源转型的目标。COP26决议敦促各缔约方通过加速技术开发、应用与推广和
政策制度,向低排放能源系统转型。一方面快速且大规模推广清洁
电力供应与能效措施,另一方面将加快步伐,逐步减少未采用碳捕集与封存措施的煤电,并逐步淘汰低效的化石燃料补贴,同时根据各自国情为最贫困和最脆弱人群提供支持,并认识到确保公正转型所需的支持需求。
此外,在COP26上达成了一系列行动倡议,包括由主席国英国牵头的能源转型、停止毁林、清洁
交通等众多倡议。还有覆盖世界90%森林面积的120多个国家承诺到2030年停止和扭转森林砍伐;100多个国家同意在2030年前减少甲烷的排放。中国和美国则宣布在未来十年促进气候合作,包括降低甲烷排放、向清洁能源的过渡和脱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