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2021-11-24 15:01 来源: 中国环境

协同推进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减排,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是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的总抓手,既要做好战略规划等顶层设计方面的谋篇布局,也需要在政策与行动措施上全面发力,同时还需要制度体系的全面创新。

一是加快完善减污降碳协同控制的顶层设计。应对气候变化和良好生态环境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和人与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要求。《意见》强调,将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下一阶段,应坚持把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和循环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基本途径,将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融入国家重大战略,系统谋划中长期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战略,统筹谋划有利于推动经济、能源、产业等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政策举措和重大工程,统筹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应对气候变化与污染防治双赢的绿色低碳发展之路。

二是大力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政策与行动协同。《意见》指出,将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统筹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设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补齐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短板等具体任务,与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在能源结构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市场机制构建、基础制度设计等方面的战略规划和重点任务存在一定交叉,具有减污降碳的正协同效应,有必要进一步提高相关政策与行动的成本效益。建议将碳排放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将温室气体浓度监测纳入环境质量监测体系。由于电力钢铁水泥交通行业减污降碳行动存在相对复杂的协同作用,因此应注重强化正协同效应、规避负协同效应。

三是统筹开展减污降碳相关制度体系的互鉴互学、融合创新。《意见》指出,要“加快构建减污降碳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大力推进低碳和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工作”。基础数据方面,建议加强减污与降碳在统计、核算和报告制度、数据信息应用方面的协同。排放管理方面,建议统筹整合生态环境类专项考核信息报告机制,借鉴环境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实践经验,统筹建立全国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作为生态环境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管控的基本制度。体系建设方面,建议在现有生态环境标准体系框架下,有机增加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相关内容,构建减污降碳协同的标准体系。同时,推动国家低碳试点与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试点在顶层设计的协同融合,创新统筹重点任务、政策协同、制度融合,发挥好低碳试点的引领作用。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本质上都是立足于新发展阶段对新发展理念的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下一阶段,必须坚定不移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战略,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为主的源头治理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继续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作用。

作者:马爱民、曹颖、付琳(国家气候战略中心)
标签: 减污降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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