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可持续金融成为中国金融行业发展的统一共识。在您看来,可持续金融应具备哪些特征?它对信托业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陈兵:无论是国际社会还是我国,要推动双碳目标达成、实现可持续发展,都需要对绿色能源、碳捕集/碳封存等技术及基础设施进行大量投融资,金融在其中将起至关重要的作用。
目前国内外相关的概念和术语很多,包含
碳金融、气候金融、绿色金融、ESG投资、责任投资、影响力投资等等,这些概念的具体细节有所不同,但目标基本趋同,而其中我个人觉得对绿色发展理解最深入、对可持续性发展议题涵盖最广泛、对零碳社会支持最完备的金融体系,就是“可持续金融”。可持续金融将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原则纳入商业决策、经济发展和投资战略,统合了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商业组织和政府机构,宏观管理和微观经营的多重视角。与绿色金融相比,可持续金融不仅支持那些减缓气候变化、
节能减排、防治污染、保护生物多样性、发展循环经济的经济活动,还要尽可能考虑所投资的项目是否有利于推动民生保障和就业、更公平的公共卫生体系、缩小贫富差距等社会进步议题,以及改善公共治理及公司治理等维度,换句话说,可持续金融不仅要支持
碳排放降下来,还要支持民生改善起来,企业可持续经营水平高起来,是涉及到政府、企业、公众等多元主体的综合性金融体系。
可持续金融对于信托公司当下的转型发展而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机遇。可持续金融既是解决不断积累的社会、经济、环境
问题的必然回应,是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和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信托行业整体转型的必然方向。
我们一直以来提倡信托公司要践行“三个服务”,即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和服务美好生活。具体到可持续金融的语境下,就是服务国家双碳战略,服务企业可持续发展,服务人民共同富裕需求。这对信托公司乃至整个金融行业的能力提出了特别的要求。
首先是推动战略规划革新,要在经营战略上符合可持续发展方向,符合人民银行《关于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保监会《绿色信贷指引》等监管文件的导向,利用ESG框架对业务进行全面指导,建立起ESG宏观视野和战略视角;
其次是要推动业务模式革新,用可持续投资的标准推动新的业务模式形成,用负面筛选策略,将不符合ESG标准的企业排除出合作范围,用主题投资策略,依托信托灵活的架构,综合考虑自身资源禀赋,投资与可持续性发展主题相关的资产,为清洁能源、绿色产业、实体经济脱碳提供高效的一揽子金融服务,为政府、客户、社会、员工创造共同价值;
第三是要推动风险管理革新,利用投资审慎性原则警惕可持续投资中蕴藏的风险,特别是要更新风险管理观念、拓展风险管理维度,把交易对手在ESG责任践行和信息披露上的风险也纳入风险衡量,要充分考虑交易对手不符合ESG标准的业务模式和管理方式,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和环境风险,包括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地污染、固废处理、能源限额、职业健康和安全等问题,都会使得金融机构面临收入损失、社会声誉受损甚至陷入诉讼等风险,务必要建立起与ESG风险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构建ESG评价体系和筛查标准,将ESG的价值观贯穿至投融资、行业分析、尽职调查及投后管理等全流程;
最后是要推动企业文化革新,推动可持续金融转型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在组织架构、激励考核、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全方位配合支撑,也需要在公司内部真正建立起支持长期投资、更加包容多元利益的企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