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气候治理 司法如何介入

2021-11-30 18:14 来源: 上海法制报

全球气候治理的新挑战


《巴黎协定》为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确立了治理框架,其创设的“国家自主贡献+国际评估”的“自下而上”的治理模式带来了最广泛的参与,是全球气候治理模式转型的重要一步。然而,随着全球气候治理形势的一系列变化, 《巴黎协定》的后续实施仍然面临着许多挑战。

首先,核算、盘点和履约机制不完备。 《巴黎协定》确立的“自下而上”的治理模式,以“贡献”代替了“责任”,是基于各国自主决定的贡献并辅之以五年定期更新和盘点机制来构建新的国际气候治理体系。然而,世界各国尽管在表明气候治理决心时显得雄心勃勃,但在实际决策与行动时则逃避责任,避重就轻。因此,建立统一的核算、盘点和履约机制至关重要。

目前,对于各国自主贡献的内容与执行,各国存在较大裁量余地。针对失约行为也没有制定明确的惩罚和制裁机制,仅仅依靠国际舆论和贸易制裁等非正式方式对于失约国进行惩罚。

这使得很多国家逃避减排责任,甚至考虑退出协定,2017年6月1日,美国宣布退出《巴黎协定》便是前车之鉴。此外,相当一部分国家抱着“搭便车”态度,企图从其他国家的减排行动中获益,而自身却不作为,致使国际合作效果大打折扣。

其次,现有承诺难以达成《巴黎协定》的减排目标。根据协定,各方将以“国家自主贡献”的方式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然而,世界观察研究所研究表明,目前,各国自主贡献中的承诺减排总量不足以达到《巴黎协定》的减排目标。
标签: 巴黎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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