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正式启动,随着碳金融业务模式不断创新,碳信托的发展空间也较为广阔。目前,我国碳信托展业思路有哪些?
袁田:碳资产作为一种财产性权益是无形资产,需要依托特定的载体方可实现价值,碳信托则可将信托账户作为
碳资产管理的载体,整合碳资产需求方与供给方的项目与资源对接,提供碳信托账户事务管理服务,如碳资产的托管与权益分配,企业及个人
碳足迹的受托管理与服务等;提供受托碳资产管理服务,如碳资产的保值增值服务。结合委托人的实践需求,信托公司可与具有碳核算和碳核查的
第三方专业技术平台合作,开展针对个人或企业主体的
碳汇资产核算或碳核查受托服务,作为确定形成碳汇资产规模的计量依据。委托人将其自主产生的碳汇资产作为信托财产设立碳信托,纳入独立的碳信托账户,独立于个人或企业自身的其他财产,交由受托人托管并按照委托人意愿,参与
碳中和及
碳交易,实现碳资产价值的交易与变现。
从信托目的多元化角度,碳信托除了基于受托服务实现碳资产的商业价值外,也可以作为实现公益和慈善目的的方式,成为信托公司开拓公益慈善信托业务的创新场景。例如,委托人可以设立专项用于实现碳
减排或碳中和目的的慈善信托,信托资金直接投入至可以改善及提升环境效益的降
碳减排项目,或用于支持碳汇资源丰富的地区开发碳汇资产,助力乡村振兴等公益慈善事业。
除此之外,随着我国环境权益工具交易品种和交易场所的逐步丰富,碳信托还可以与碳期货、碳保险、
碳基金、碳资产管理公司等新型
碳金融工具及机构形成集成创新。信托公司可以通过发行碳信托计划募集社会资本,围绕碳资产需求和供给整合相关方资源,发挥各自制度的差异化优势,共同服务于碳资产的形成与交易,助力有效实现碳资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