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近日,生态环境部就《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2021 年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规范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工作,提高碳排放数据质量,完善全国碳
排放权交易市场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此次修订重点对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发电行业(含自备电厂)重点排放单位发电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进行规范,强化企业碳排放数据过程管理,细化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在检测、记录、传递、保存、取样、制样、送检、存证和核算各环节的质量控制要求,压缩数据造假空间,提升可操作性,确保公平统一。
今年7月,内蒙生态环境厅披露,
内蒙古鄂尔多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将2019年排放报告所附的2019年全年各12份检测报告中部分内容篡改后,虚报给该厅委托的
第三方核查机构进行核查,该公司也成为全国
碳市场公开披露的首例碳排放数据造假企业;10月29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披露,某发电企业和某科技公司存在对2019年度煤质检测报告进行人为修改、弄虚作假行为,将某科技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列入重点监查对象,对与上述公司签订
碳管理咨询合同的交易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及重点核查。
为提升数据质量,此次修订稿明确了指南的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工作程序和内容、核算边界和排放源确定、化石燃料燃烧排放核算要求、购入
电力排放核算要求、排放量计算、生产数据核算要求等。其中,新增了核算边界示意图,便于清晰识别纳入碳市场发电设施核算边界,且规定了化石燃料燃烧排放、购入电力排放核算和排放汇总计算的公式,明确了主要参数数据监测与获取要求、数据实测的测试依据和测试频次等规定。
生态环境部表示,结合2020年度核算与报告工作反馈的情况和
问题,修订进一步完善了碳排放核算和生产数据核算的相关细节,确保各重点排放单位在数据核算与报告环节的公平统一,比如,将全国电力平均排放因子取值调整为最新的0.5839tCO2/MWh,该值表示单位用电量隐含的二氧化碳排放。
一位业内人士此前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碳排放数据核查、配额核定过程中,确实存在个别企业的数据有待进一步确定的问题,但是,总体来看,全国碳排放的数据基本准确、总体是可信的。
“根据以往碳市场试点经验,在碳市场运行初期,碳排放数据确实会存在一定偏差,但是,随着企业能力的逐步提升,核查方法的逐步完善,全国碳市场的核查数据将会越来越准确。”该人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