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欧盟气候立法对我国碳中和立法的启示

2021-12-13 08:18 来源: 嘉润律师 |作者: 赵建军陈凯珊徐娇

提高相关立法的协调性和针对性


增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法治保障的立法修订工作需要有序安排,统筹推进,才能提高相关立法之间的协调性和针对性。《意见》明确要求加快对修订节约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的修订,增强相关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此,有专家建议研究出台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方案,为建立健全以应对气候变化专门立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做好顶层设计。在明确制定框架性的气候变化应对法之外,应以早日实现碳中和目标、向气候中性过渡为目的,以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提升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效应、促进资源循环高效利用、提升自然保护地碳汇能力、强化区域流域综合治理等为导向,统筹不同领域内外的相关法规修订。[18]因此,出台专项立法修法工作方案,明晰大量的气候变化应对立法研究和准备工作,对统筹审查和修订我国已有的相关立法、增强它们在“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的连贯性和协调性十分必要。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2021年法律案审议工作安排包括“围绕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制定湿地保护法、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等”。已提请审议的相关立法有《湿地保护法》,研究启动环境法典的编纂工作,预备审议项目有制定能源法和黄河保护法。同时明确指出加快补齐生态文明等相关领域法律短板弱项。[19]虽然该计划已涉及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前述内容,但仍未明确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融入立法计划中。因此,建议我国2022年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能参考欧盟“减排55%”一揽子计划的迅速行动,作出一揽子立法提案或修改计划,开始全面清理现行法律法规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将实现“碳中和”、“气候中性”或“净零排放”的目标纳入有关法律调整,加强法律法规间的衔接协调,体现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