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碳汇将成为碳市场的重要补充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突出了巩固并提升生态系统的固碳能力,同时明确要求将
碳汇交易纳入碳
市场,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与传统碳汇(通过植树造林、植被恢复等措施吸收二氧化碳的过程)相比,生态碳汇在当下具有更广泛的意义。生态碳汇在传统碳汇的基础上,拓展了海洋、草原、湿地、土壤、冻土、岩溶等生态固碳措施,我国在生态碳汇建设方面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林业碳汇发展较成熟,在
碳市场有一定交易量;草原碳汇和农业碳汇已开发,但交易量小;湿地和沼泽尚未有国家备案。同时,很多控排企业的
碳交易仅限于
碳配额,并未涉足碳汇。因此,在《意见》等文件的指导下,生态碳汇将在碳市场找到合适的支点,与其他碳资产共同推动碳市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