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地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建议
首先,推动体制协同,固化减污降碳工作机制。修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职责落实到位。
其次,完善
政策规划协同。将减污降碳的要求、措施等纳入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城市低碳发展战略、地方“十四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中,将
碳排放信息纳入排污许可证中。加强气候投融资与绿色金融的政策协调配合,将碳排放、碳履约情况作为指标纳入环保信用评价、政府绿色采购等政策中,加快制定和完善非二氧化碳类温室气体控排政策。
第三,加强减污降碳技术协同。提前开展固废、环境与贸易、水—能源—环境—健康等领域的协同效应评估和机理研究。识别减污降碳技术,筛选协同
减排效果好的技术形成技术清单。同时,充分挖掘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减污降碳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加强管理协同,安排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专门培训,安排专项资金,加强宣传。积极开展减污降碳项目示范,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作者单位:李媛媛、李丽平、姜欢欢,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邓也,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林薇薇,能源基金会